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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赛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
2024-04-28 07:41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 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奥赛康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 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负责制定、管理与考核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二 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 ...
奥赛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
2024-04-28 07:41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 公司、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 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应当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第五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第六条 公司应保证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 1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 (六) ...
奥赛康: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8 07:38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二三年度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6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89 | 审 计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1858 号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赛康") 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
奥赛康: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
2024-04-28 07:38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公司的持续规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奥赛 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特制订北京奥 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的人数及构成: 1、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1 ...
奥赛康: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2024-04-28 07:38
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奥赛康 公告编号:2024-017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529,759.1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033,411.19元,母公司2023 年度按规定计提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703,341.12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 报表未分配利润 1,580,078,719.79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149,482,529.37 元。 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3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 ...
奥赛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4年)
2024-04-28 07:3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强化信息披 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奥 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 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工作规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 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 责: 第三章 年报工作制度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财务报表 ;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工作情况进行评 ...
奥赛康: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28 07:38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履职情况进 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 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 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 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 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693 名。 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
奥赛康: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28 07:38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是一家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为多家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在 2023 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客观、 公正地评价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奥赛康 公告编号:2024-018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因此,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立信 2023 年业务 ...
奥赛康: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
2024-04-28 07:38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 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 门和机构,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董事会秘书应对 上报的重大信息进行 ...
奥赛康: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8 07:38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南京江宁科学园科建路 699 号 A 楼 3102 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奥赛康 公告编号:2024-014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靖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