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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赛康(00275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
2025-08-28 11:58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
奥赛康(00275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
2025-08-28 11:58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 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奥赛康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在规定 的媒体公布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证券监 管部门要求披露的,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 第五条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 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 ...
奥赛康(002755) - 公司章程(2025年)
2025-08-28 11:58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8 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会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3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专门委员会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
奥赛康(002755)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
2025-08-28 11:58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 下简称"子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风险控制,保 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 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一)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应符合国家关于对外投资的法律、法规,以取得 较好的经济效益为目的,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提高全体股东利 ...
奥赛康(002755)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
2025-08-28 11:58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负债结构,每次募集资金应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九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董事 会应当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披露,并在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 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公司应当解释 ...
奥赛康(002755) - 大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
2025-08-28 11:58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大股东(指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的股 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本公司大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 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大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应当遵守相关规定 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
奥赛康(002755)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
2025-08-28 11:58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经济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关联方 的资金往来,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界定,遵从《股票上市规则》 及《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二 ...
奥赛康(00275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
2025-08-28 11:5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充 分发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奥赛康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 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为确保审计委 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 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 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 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并由全体董 ...
奥赛康(00275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
2025-08-28 11:58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 理规定》《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 ...
奥赛康(002755)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
2025-08-28 11:58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规范北京奥赛康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根据《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信原则,严格遵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 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 息披露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 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