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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投(002761) -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2:18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1/3 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条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省建设投资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一)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 议; (二)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提名 委员会中的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 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 1 ...
浙江建投(00276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2:18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 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 信息的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 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 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 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 ...
浙江建投(00276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2:18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完善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浙江省建 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 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和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以实现公司、股东 及其他相关利益者合法权益最大化的一项战略性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不得在投资者关 系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四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
浙江建投(002761) -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2:18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 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浙 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规定的职责 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且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1/3 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
浙江建投(00276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2:18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 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1/3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 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的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 出建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 ...
浙江建投(002761) - 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2:18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 实保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投资 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 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市值管理,是指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 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 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 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 者信心,推动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科学发展战 ...
浙江建投(002761)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2:18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浙江省建 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为防止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建立起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防范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项制度。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 向其提供资金,或者证券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非经营性占用行为。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 法定义务。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 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 ...
浙江建投(00276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12:18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集团"或"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 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股东授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职权、 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的会议。 第四条 党组织研究是董事会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董事 会讨论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应事先经党委会讨论研究。 第五条 董事会根据需要设立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六条 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行使以下职 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一)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1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 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公司合 ...
浙江建投(00276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2:18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 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浙江省建设投 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 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 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本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高级 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第四条 除本制度第六条规定情形之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 的,在改 ...
浙江建投(00276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2:18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 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 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股份的登记、锁定及解锁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直 接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