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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立克(002782.SZ):磁性元件产品可以应用在固态电池电源系统中
Ge Long Hui· 2025-09-29 09:32
格隆汇9月29日丨可立克(002782.SZ)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磁性元件产品可以应用在固态电池电源系统 中。 ...
智通A股限售解禁一览|9月29日





智通财经网· 2025-09-29 01:04
今日具体限售解禁股情况如下: 智通财经APP获悉,9月29日共有25家上市公司的限售股解禁,解禁总市值约248.18亿元。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限售股类型 | 解禁股数 | | --- | --- | --- | --- | | 泸州老窖 | 000568 | 股权激励限售流通 | 10.27万 | | 华东医药 | 000963 | 股权激励限售流通 | 21.5万 | | 太原重工 | 600169 | 股权激励限售流通 | 1165.02万 | | 金发科技 | 600143 | 股权激励限售流通 | 740.6万 | | 国泰君安 | 601211 | 股权激励限售流通 | 324.95万 | | 广联达 | 002410 | 股权激励限售流通 | 323.34万 | | 宁波港 | 601018 | 增发A股法人配售上市 | 36.47亿 | | 中金环境 | 300145 | 股权激励限售流通 | 852.07万 | | 可立克 | 002782 | 股权激励限售流通 | 76.8万 | | 英杰电气 | 300820 | 股权激励限售流通 | 6.25万 | | 老百姓 | 6038 ...

可立克(002782) - 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2:17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 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 票方式,即选举时,每位股东所持有每一股份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 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 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表决是否适用累积投票制,依照《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适用累积投票制的,按照本制度 具体实施。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仅指法律规定由股东会选举的董事,包括独立董 事和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制度。 第五条 依照《 ...
可立克(00278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2:17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延伸产业链, 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 织或个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二)公司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三)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前述投资为标的的证 券投资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风险投资行为;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 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 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四)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权投资; (五)委托理 ...
可立克(002782)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2:17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 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当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 人数。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可立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 ...
可立克(002782)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2:17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投资 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 利益,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风险投资,包括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以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属于风险投资的投资行为。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 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委 托理财是指上市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 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是指远期、期货、掉期(互换 ...
可立克(00278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2:17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子公司。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 以保证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并防范担 保风险。 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五条 公司应如实披露对外担保情况,并向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提供全部 对外担保资料。 公司独 ...
可立克(002782)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5 12:17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可立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决定聘任 或解聘,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 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公司应当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 部门。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 秘书。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由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 务等工作三年以上的自然人担任。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 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 第 ...
可立克(00278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2:17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 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加公司 透明度,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 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 会公众公布,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 ...
可立克(00278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2:17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 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 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 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 第四条 公司应当参照《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确定公司关联人的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确保关联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