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GT(00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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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及今日交易提示-20250428





HWABAO SECURITIES· 2025-04-28 06:25
New Stock Issuance - Tian Gong Co., Ltd. issued shares at a price of 3.94[1] - Ze Run New Energy issued shares at a price of 33.06[1] Rights Issues and Trading Alerts - ST Xin Chao has a tender offer period from April 8, 2025, to May 7, 2025[1] - The second tender offer period for ST Xin Chao is from April 23, 2025, to May 22, 2025[1] - The last trading day for Pu Li Tui is in 14 trading days[1] - The last trading day for Pu Li Zhuang Tui is also in 14 trading days[1] Abnormal Fluctuations - Multiple stocks are flagged for severe abnormal fluctuations, including Dongfang Tong and Ningbo United[1] - A total of 14 stocks are noted for significant price volatility, with specific links to their announcements provided[1] Additional Trading Information - Various stocks have upcoming announcements and trading alerts, including ST Hua Peng and Bei Ding Co., Ltd.[1] - The report includes links to detailed announcements for each stock mentioned, ensuring transparency and accessibility for investors[1]
ST恒久(002808) -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5-04-23 15:43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 址:南京市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 座 14-16 层 邮 编:210019 传 真:025-83235046 电 话:025-83235002 网 址:www.syjc.com 电子信箱:info@syjc.com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苏亚鉴〔2025〕6 号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 普通合伙) 苏 亚 鉴〔2025〕6 号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久 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 号)及有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专项报 ...
ST恒久(002808) - 关于2022年度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2025-04-23 15:43
关于2022年度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已消除的 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苏亚专审〔2025〕34 号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 址:南京市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 座 14-16 层 邮 编:210019 传 真:025-83235046 电 话:025-83235002 网 址:www.syjc.com 电子信箱:info@syjc.com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 普通合伙) 苏 亚 专 审〔2025〕34 号 关于 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 见涉及事项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了委托,审核了后附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 久股份)编制的《关于 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 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恒久股份董事会编制了《关于 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 见涉及事项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编制和对外报送、披露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恒 ...
ST恒久(002808)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3 15:43
地 址:南京市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 座 14-16 层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苏亚审内〔2025〕5 号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 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邮 编:210019 传 真:025-83235046 电 话:025-83235002 网 址:www.syjc.com 电子信箱:info@syjc.com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 普通合伙) 苏 亚 审 内〔2025〕5 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久股份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
ST恒久(002808) - 会计师事务所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
2025-04-23 15:43
关于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落 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苏亚专审〔2025〕33 号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 址:南京市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 座 14-16 层 邮 编:210019 传 真:025-83235046 电 话:025-83235002 网 址:www.syjc.com 电子信箱:info@syjc.com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 普通合伙) 苏 亚 专 审 〔2025〕33 号 关于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落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久股份或恒久股 份公司)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 2024 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 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出具了带有强调事 项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
ST恒久(002808) - 关于公司购买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5-04-23 15:43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 普通合伙) 苏 亚 核〔2025〕38 号 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久科技")管 理层编制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4 年 度承诺业绩完成情况的公告》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编制《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承诺业绩完成情况的公告》,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恒久光电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 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 了包括检查、询问、重新计算和分析程序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恒久科技管理层编制《苏州 ...
ST恒久(002808) - 营业收入扣除专项审核报告
2025-04-23 15:43
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 专项审核报告 苏亚核〔2025〕37 号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 址:南京市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 座 14-16 层 邮 编:210019 传 真:025-83235046 电 话:025-83235002 网 址:www.syjc.com 电子信箱:info@syjc.com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 普通合伙)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 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询问、重新计算和分析程序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 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恒久股份公司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关于营业收入扣除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恒久股份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恒久股份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我们 ...
ST恒久(002808) -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23 15:43
关于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苏亚专审〔2025〕35 号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 址:南京市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 座 14-16 层 邮 编:210019 传 真:025-83235046 电 话:025-83235002 网 址:www.syjc.com 电子信箱:info@syjc.com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 普通合伙)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披露的要求, 恒久股份公司编制了后附的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恒久股份 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汇总表进行核对,并出具专项说明。 我们将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恒久股份公司有关的会计资料以及已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 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的情形。 为了更好地理解恒久股份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
ST恒久(002808)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3 15:43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苏亚审〔2025〕134 号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 址:南京市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 座 14-16 层 邮 编:210019 传 真:025-83235046 电 话:025-83235002 网 址:www.syjc.com 电子信箱:info@syjc.com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 普通合伙) 苏 亚 审〔2025〕134 号 审 计 报 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久股份)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及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 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恒久股份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
ST恒久(002808)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世南)
2025-04-23 15:38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方世南 本人方世南:男,1954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先后在江苏师院先后担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等职务。现任苏州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并兼任马克 思主义研究院副院长。本人还担任苏州基层党建研究所副所长、中国人学学会常 务理事、苏州专家咨询团团长等职务。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无缺席或 委托他人出席情况,对各董事会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所有议案均投赞成 1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本人作为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