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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久(00280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06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下设工作小组等工作组。 工作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工作小组组长,另设副组长 1-2 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并制 ...
*ST恒久(00280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06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行 政法规和《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
*ST恒久(00280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06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予以配合。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应当如实向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审计委员会行使职 权,保证审计委员会履职不受干扰。 第二章 人员组成和运行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和良 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1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
*ST恒久(00280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6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 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 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审计部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 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
*ST恒久(00280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6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 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公司应当加强内幕信息管理,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1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苏州恒 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恒久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 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 ...
*ST恒久(00280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06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关 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 项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本工作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1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 ...
*ST恒久(00280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6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工作质量,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及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 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其他 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 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ST恒久(002808)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6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 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七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苏州恒久光电科 ...
*ST恒久(00280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6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 投资风险,加强和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 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即公司为扩大 生产经营规模或实施新产品战略,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 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为,包括投资新建全资企业、与 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以及购 买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等投资形式。 第三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 ...
*ST恒久(002808)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6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对母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七条 子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转增资本金方式分配利润。在确保正常生 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 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与其他方共同投资成立的控股子公 司,公司应与其他投资方协商,尽力促成控股子公司依照上述比例制定其公司章 程中的分红条款。 第八条 子公司应自觉接受母公司的检查与监督,对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提出的质疑,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说明原因。 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母公司是指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 司是指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