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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雕股份(002830) -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9-26 10:17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 O 二五年九月 | 2 | | --- | | રન | | | |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深圳市名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08 年 11 月 10 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1103704054,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152286075。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67 万股, 于 2016 年 12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称:She ...
名雕股份(002830)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26 10:17
内部审计制度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运行的效率和 效果等开展的评价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为了建立高效率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保证政策 和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和执行;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降低成本消耗;提高工 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及时堵塞漏洞,防止舞弊;促进公司及投资企业改善经 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现组织目标。 第四条 内部审计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其工作合法、 合理、有效,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 ...
名雕股份(00283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26 10:17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九月 1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董事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谨 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工作机构,委员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 订。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 经营决策机构。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进一步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 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行使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 ...
名雕股份(002830)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9-26 10:17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九月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并在定 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 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 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 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 ...
名雕股份(00283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26 10:17
第二条 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 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在进行信息披露时应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禁止选择 性信息披露。所有投资者在获取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方面具有同等的权利。 前款所称"公平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必须向所有 投资者公开披露,以使所有投资者均可以同时获悉同样的信息,不得私下提前向 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露。前款所称"选择性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在向一般 公众投资者披露前,将未公开重大信息向特定对象披露。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及时性原则进行信息披露,不得迟延披露,不得有 意选择披露时点强化或淡化信息披露效果,造成实际上的不公平。 本制度所称"及时"是指自起 ...
名雕股份(00283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9-26 10:17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 1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 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在担任独立董事的委员中 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
名雕股份(00283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26 10:17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 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四)由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 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 (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 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 ...
名雕股份(00283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9-26 10:16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雕股份"或"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 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 止,并对《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 应条款进行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 益。 一、《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 序 号 | 修订前的《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 | - ...
名雕股份(002830) -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2025-09-26 10:16
南娴静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将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相关人士担任证券事 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南娴静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南娴静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一职,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南娴静女士将 不再担任公司的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娴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 的承诺事项。南娴静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 南娴静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2025 年 09 月 26 日 ...
名雕股份(002830) - 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2025-09-26 10:16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决 策和监督机制,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度,现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精神, 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 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 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 的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当与独立董事、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考虑各股东 的投资回报需求。 第三条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应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必要时对公司分红回报 规划作出适当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如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 自身经营状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 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