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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高斯(00284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9 12:43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重大损失、大额赔偿责任;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 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是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事宜。董事会 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备和完整,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 ...
*ST高斯(002848) - 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5-08-29 12:43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 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津、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生产管理工作。 总经理在执行业务范围内,是公司行政工作的负责人。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分管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不同业务。 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分例会和临时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 召开并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权时,应当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行其职权。 总经理办会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总经理有权根据公司 ...
*ST高斯(00284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9 12:43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工作,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 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的 证券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 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经深交所 审核后,通过指定的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 第三条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工 作主要责任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第二节 信息披露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证券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第五条 公司披 ...
*ST高斯(002848) -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2025-08-29 12:43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证券事务部具体负责 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证券事务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 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证券事务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 秘书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 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影音影像资料、 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 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六条 公司董事及 ...
*ST高斯(002848)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9 12:43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各适用部门和单位必须依法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监 督,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改善生产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未控股但具有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节 管理内容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节 目 的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加强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监督,维护财经法纪,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 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 总 则 第二节 适用范围 第三条 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 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收支、经 营管理、经济效益进行监控,协调公司各部门的行动,以加强经营管理,实现公 司价值最大化。 第五条 内部审计以公司内控制度为主线,事前和事后审计相结合,进行管 理、绩效和财务等审计。 第六条 内部审计坚持寓监督于服务中、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坚持 成本效益、规范化原则。 第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直属 ...
*ST高斯(002848)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9 12:43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防范汇率波 动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在银行 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 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如:汇率、利率等)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未经公司审批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同时,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第四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行为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 第五条 公司所有外汇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锁定项目成本、 降低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任何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第六条 公司 ...
*ST高斯(002848) -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2025-08-29 12:43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计量及核销处理的管理,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司资产损失的风险,根据财政部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资产包括金融资产、存货、长期资产三大类。 1、金融资产包括应收款项及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以外的金 融资产。 2、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 资等六类。 3、长期资产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 形资产及商誉等。 第三条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 值,可回收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 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第四条 资产存在下列迹象之一的,表明可能存在减值,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 计的下跌; 2、公司经营 ...
*ST高斯(00284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9 12:43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良性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沟通,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
*ST高斯(00284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9 12:43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 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重大事项时,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 将有关信息告知董事会秘书的制度,确保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 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 ...
*ST高斯(002848) - 关于购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2025-08-29 12:15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ST 高斯 公告编号:2025-040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确定金额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确定金额为准) 5、保险期限:一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责任限额、 保险费用及其他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 及后续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 相关事宜。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为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