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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宇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17 11:28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提供审计服务。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 议通过此议案。 二、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相关要求,大信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 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 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履职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
弘宇股份: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17 11:28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 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 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二)对公司董事候选人和总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三)对总经理提出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 ...
弘宇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17 11:28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现将该事项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事务所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 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 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 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 ...
弘宇股份: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17 11:28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 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 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1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山东弘 ...
弘宇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7 11:28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 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 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 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 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成员通过出席监事会会议和股东 大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等,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募集资 金、重大决策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 现将监事会 2023 年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了 4 次会议,历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 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 | | | 会议召开时间 | ...
弘宇股份: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17 11:28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1,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进行现 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含前 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授 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43 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 ...
弘宇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柴恩旺)
2024-04-17 11:26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将在任期内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公司 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 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同时,将秉持客 观、独立、公正的立场,积极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对相关事项认真审议 并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独立作用。 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柴恩旺,毕业于兰州大学,本科学历。曾就职于青岛大学,英语教师; 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历任高级合伙人、副主任;现任上海泰汇律师事务所主任。 除 2022 年 12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外未任职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本人未 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及 ...
弘宇股份:关于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17 11:26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将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 (星期一)15:00 至 17:00 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 络远程的方式举行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参与本次网上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活动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柳秋杰先生,董事会秘书辛晨 萌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铁成先生及独立董事王锋德先生。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 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届时欢迎广大投资者 积极参加本次网上年度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 ...
弘宇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4-17 11:26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3-00048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邮编 100083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3-00048 号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 ...
弘宇股份: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04-17 11:26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促进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 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以及《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七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至少安排一次独 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 行见面的职责。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度报 1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