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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8 12:38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3-151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进行 表决。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7 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公司注销前述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
铭普光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28 12:38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秘书负责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
铭普光磁: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28 12:38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 其成员的行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切实 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 事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 ...
铭普光磁: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3-12-28 12:38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十四条规定 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管理。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 1 计入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该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 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 ...
铭普光磁: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3-12-28 12:38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独立董事应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勤勉尽责,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确保公司年报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二章 具体规定 第三条 在年度报告工作期间,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 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 第四条 公司财务总监应在为本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 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 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 计重点。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听取财务总监对公司本年度财务 ...
铭普光磁: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3-12-28 12:38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 司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 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指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 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 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第三条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从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规范的范围: (一)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 ...
铭普光磁: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12-28 12:38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3-153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审批情况 1、2023 年 1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 年 1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 月 22 日,公司对《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 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铭普光磁: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28 12:38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3-155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1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 月 10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 ...
铭普光磁: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28 12:3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和《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和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 ...
铭普光磁: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12-28 12:38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 有其 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 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保 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公司 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担保行 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性法律文件和《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