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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2023-08-22 03:56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2、2023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相关议案。 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履行法定程序的说明 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程序包括: 1、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重大 资产重组预案》及其他本次交易有关文件。 5、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重大 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他本次交易有关文件。 6、2023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等相关的议案。 7、2023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等相关的议案。 8、2023 年 8 月 21 日,公司与交易各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南 ...
宏川智慧:关于下属公司申请交割仓库资质的公告
2023-08-22 03:56
| 证券代码:002930 |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 公告编号:2023-083 | | --- | --- | --- | | 债券代码:128121 |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 |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申请交割仓库资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下属公司申请交割仓库资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港丰能源有限公司拟向郑州商品交易所(以 下简称"郑商所")申请甲醇指定交割仓库资质。 本次申请甲醇指定交割仓库资质,将有助于提高客户信任度、增 强客户粘性,促进甲醇仓储业务开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 市场竞争力。 本次申请甲醇指定交割仓库资质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是否 取得甲醇交割仓库资质需以郑商所审核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 次申请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1 / 2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 ...
宏川智慧: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8-22 03:56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条件及要求。 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 构成关联交易。 3、《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 等文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本次交易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4、本次交易有利于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
宏川智慧: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8-22 03:56
| 证券代码:002930 |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3-086 | | --- | --- | | 债券代码:128121 |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3 年 9 月 7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1 / 10 4、会议召开的日期、 ...
宏川智慧: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2023-08-22 03:56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 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 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宏 川智慧")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分别收购 御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南通御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南通御盛能源 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次交易构成 宏川智慧重大资产重组。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 担任公司本次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 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规定,就本次交易中直接或间 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了审慎核查, 并发表如下意见: 2、上市公司除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审阅机构、评估 机构以外,未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符合《关于加强证 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
宏川智慧: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2023-08-22 03:56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 全资子公司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分别收购南通御 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南通御盛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经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后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 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 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 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 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
宏川智慧: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2023-08-22 03:56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2、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所依据的资料由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各方提 供,交易各方均已出具承诺,保证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3、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履行了尽职 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 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4、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了充分核查, 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 1 5、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6、有关本次交易事项的专业意见已提交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 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宏川 智慧")拟通过全资子公司 ...
宏川智慧: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采取填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3-08-22 03:56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 报情况及采取填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宏川 智慧")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分别收购御顺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南通御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南通御盛能源有限 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次交易构成宏川智慧 重大资产重组。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担 任公司本次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 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 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就宏川智慧本次重组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情况、防范 和填补措施以及相关承诺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本专项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 根据宏川智慧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
宏川智慧: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2023-08-22 03:56
3、本次重组系现金收购,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涉及公司股份变动,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 上市的核查意见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宏川 智慧")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分别收购御顺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南通御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南通御盛能源有限 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次交易构成宏川智 慧重大资产重组。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担 任公司本次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最近 36 个月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 发生变更。 2、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广东宏川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均为林海川。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21 ...
宏川智慧: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的意见
2023-08-22 03:56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详细核 查了有关评估事项以后,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 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说明如下: 1、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为深圳君瑞资产评估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与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除业务关系外,无 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上述评估机构 具有独立性。 2、评估报告的假设前提能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 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和本次交易的实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 通过全资子公司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分别收购御 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南通御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南通 御盛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聘请了深圳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