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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002930) - 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1:0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 1 页 共 5 页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关 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 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 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资金管理,防范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 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
宏川智慧(00293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1:0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稳定性,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未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依 法解除其职务: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 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 ...
宏川智慧(002930) - 董事会安环健及创新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11:0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安环健及创新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安环健及创新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全力打造让社会、政府、客户、员工认可的安环健标杆形象,使安全环保 和健康成为公司核心竞争力之一,同时确定公司创新规划,健全技术创新和管理 创新的决策程序,提高创新工作的决策科学性,引领公司成为智慧型企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宏川智慧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安 环健及创新委员会(以下简称"安环健及创新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及各子公司是安环健及创新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子公司主要负 责人是安环健及创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环健及创新工作负全面责任, 必须严格执行安环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职责,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 业健康、持续创新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及长远规划。 第三条 安环健及创新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安环健及创新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 ...
宏川智慧(002930)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1:0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三)管理层负责经营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的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全面推 进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检查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单位制定、执行各专项内部控制 相关制度的情况; (四)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控制的日常监督,负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现 场审计业务,并向董事会提交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制定、完善和实施本专业系统的风险 管理和控制制度,配合完成对公司各专业系统风险管理和控制情况的检查。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和各项业务 第 1 页 共 8 页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公司管理,健全自我约束机制,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 和完善,保障公司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以及《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 ...
宏川智慧(002930)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11:0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 益和决策的质量,强化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以及可持续发展风险和机 遇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成员包括董事长、董事会选举产生的其 他董事 ...
宏川智慧(00293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11:0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健全公司内控制度,促进公司规范、稳健、持续发展,强化董事会决策 功能,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公司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细 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至少两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
宏川智慧(00293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1:0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根据相关规则的要 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 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 ...
宏川智慧(00293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1:0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 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担保在内的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四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 则。任何单位 ...
宏川智慧(00293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1:0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 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 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
宏川智慧(00293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1:0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宏川智慧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人员:《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 1 页 共 3 页 第三条 遵循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原则; (二)收入水平与公司业绩、及工作目标相挂钩原则; (三)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相适应的原则; (四)收入水平与市场薪酬环境相结合的原则; (五)奖惩分明、激励约束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