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ersson(002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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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玛精密(002976) -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5-02-06 11:18
近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 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现经中登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 权注销事项已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注销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注销不会影响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涉及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变化。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10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1 月 17 日,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瑞玛精密(002976)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2025-01-24 16:00
公司本次收购信征零件剩余 49%股权,旨在更好地落实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若本次交 易能够顺利推进,公司则将进一步加强对信征零件的整体经营管理,提升经营决 策效率,加快发展速度,加强其与公司的业务协同效应,巩固行业发展地位,增 强持续盈利能力。鉴于本次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系公司与交易对方基于 收购事项达成的初步一致,具体交易方案、交易金额以交易各方根据审计、评估 等结果协商签署的正式收购协议为准,故暂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需根据本次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相应决策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公 司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龚菊明、王明娣 2025 年 1 月 20 日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
瑞玛精密(002976) - 关于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1-24 16:00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09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自然人 吴伟海、曾棱、马源清、马源治、金忠学(以下合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信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信征零 件")4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信征零件 51% 的股权;若本次交易能够顺利推进,签署正式股权收购协议并完成交割,信征零 件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曾棱:女,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401041963********,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信征零件董事、信征科技(永州)有限公司监事、广州 市盈源商贸有限公司监事。 2、鉴于吴伟海、曾棱、马源清、马源治系信征零件持股 5%以上自然人股东, 曾棱为信征零件董事、马源清为信征零件董事兼总经理、金忠学为信征零件副总 经理 ...
瑞玛精密(002976) - 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5-01-23 16:00
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零二五年一月 | | | | 问题 1 | 4 | | --- | --- | | 问题 2 | 104 | | 其他问题: | 175 |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问询函回复 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48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 构""国金证券")作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 玛精密""公司"或"发行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会同发行人、发行人律师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 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 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次问询函相 关问题逐 ...
瑞玛精密(002976)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修订稿)
2025-01-23 16:00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声明 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 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上市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所涉简称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一致。 3-3-1 | 声明 1 | | | --- | --- | | 目录 2 | | | 释义 4 | | | 第一节 | 发行人概况 5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5 | | |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5 | | | 三、发行人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8 | | ...
瑞玛精密(002976) - 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修订的提示性公告
2025-01-23 16:00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07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 等申请文件修订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4 日 1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逐项 回复和说明,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补充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近日,公司根据深交所的反馈意见,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内 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披露 后,公司将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 ...
瑞玛精密(002976)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修订稿)
2025-01-23 16:00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五年一月 股票简称:瑞玛精密 股票代码:002976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1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 ...
瑞玛精密(002976)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修订稿)
2025-01-23 16:00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3-1-1 二〇二五年一月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声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 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所涉简称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一致。 | 目录 | | --- | | 声明 | 1 | | --- | --- | | 目录 | 2 | | 释义 | 3 | |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4 | | 一、保荐机构项目人员情况 | 4 | |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 ...
瑞玛精密(002976) -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2025-01-23 16:00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金证法意 2024 字 1225 第 0733 号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金证法意 2024 字 1225 第 0733 号 致: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发行人本 次发行提供法律服务。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和 《编报规则第 1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已就本次发行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和《律师工作报告》。 2024 年 11 月 12 日,深交所下发了《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 ...
瑞玛精密(002976)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5-01-23 16:00
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容诚专字[2025]230Z014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4 年 11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 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我 们")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申报会计师说 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请予审核。如无特 别说明,本回复中所使用的简称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注:本所没有接受委托审计或审阅发行人 2024 年 1-9 月期间的财务报表, 因此无法对发行人上述期间的财务信息发表意见或结论。以下所述的核查程序 及实施核查程序的结果仅为协助发行人回复交易所问询目的,不构成审计或审 阅。)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