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Cheersson(002976)
icon
Search documents
瑞玛精密(00297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3:03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督,提高公 司的管理效率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 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 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 ...
瑞玛精密(00297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3:03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 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以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的 结构平衡,以实现投资组合的最优化。 (三)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模适度,要与公司产业发展规 划相结合,有利于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 第四条 ...
瑞玛精密(002976)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28 13:03
| | |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 第一章 总则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股 份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第一节 股东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 第五章 董事会 . | | 第一节 董事 . | | 第二节 董事会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 . |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 ...
瑞玛精密(00297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3:03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 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 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 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 ...
瑞玛精密(002976) -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28 13:03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 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 理控制,规范控股子公司行为,保证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经营,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八条 控股子公司要严格执行本办法。控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 本办法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公司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 1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权,或者持股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决定执行董事人选,或者通过协 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 控股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等进行风险控制 ...
瑞玛精密(00297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3:03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 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的有效 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 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 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公司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 ...
瑞玛精密(00297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3:03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应客 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 ...
瑞玛精密(00297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3:03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董 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 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人员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 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 ...
瑞玛精密(002976)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3:03
第一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 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 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为建立健全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 利润分配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 股东会违反《公司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 ...
瑞玛精密(00297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3:03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为公司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股 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依照《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与董事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其中,职工董事 1 名, 独立董事 2 名,含会计专业人士 1 名。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 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