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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智教育: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回复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3-10-24 11:11
鉴于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同时根据 深交所对问询函回复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及相关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结合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请 文 件 进 行 了 相 应 补 充 与 更 新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3-061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审核问询函回复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
传智教育: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23-10-24 11:11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零二三年十月 1-1-1 (沭阳县迎宾大道东首软件产业园A栋大厦803室)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 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 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 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 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 ...
传智教育: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之上市保荐书
2023-10-24 11:11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之 二〇二三年十月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韩新科、王玉龙已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 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 释 义 3 | | --- | | (一)发行人概况 4 | |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4 | | (三)发行人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5 | |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5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14 | |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14 | | (二)本次发行的证券类型 18 | | (三)发行规模和数量 18 | | (四)证券面值和发行价格 18 | | (五)预计募集资金量(含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净额 18 | | (六)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账户 18 | | (七)募集资金投向 19 | | (八)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19 | ...
传智教育: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之发行保荐书
2023-10-24 11:1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 二〇二三年十月 保荐人出具的证券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韩新科、王玉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 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发 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1-I | 释 2 | 义 | | --- | --- | |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 | | 一、本次证券发行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3 | | |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3 | | |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4 | | | 四、保荐人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8 | | | 五、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9 | | | 六、保荐人对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的核查 10 | | | 第二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 11 | | | 第三节 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
传智教育:关于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2023-10-24 11:11
关于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 之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〇二三年十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出具的审核函〔2023〕120086 号《关于江苏 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 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传智教育"、"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发行人及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 称"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 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具体回复内 容附后。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问询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江苏传智播客 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
传智教育_法律意见书(申报稿)
2023-10-24 08:2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 国枫律证字[2023]AN049-8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 7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4-1-1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 国枫律证字[2023]AN049-8号 致: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律师服务协议,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 行人本次发行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并据此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 -- 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编报规则 12 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
传智教育_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3-10-24 08:25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 国枫律证字[2023]AN049-8 号 致: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律师服务协议,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 行人本次发行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并据此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 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编报规则 12 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传智播 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以下称"《补充法律意见书 之一》")(以下合称"《法律意见书》")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 ...
传智教育_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申报稿)
2023-10-24 08:21
6-1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 的财务报告 | 序号 | 文件名称 | | | | | | | 起始页码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 | | | | | | | 6-1-1 | | | 及审计报告 | 2020 | 年 | 12 | 月 | 31 | 日止年度 | | | 2 |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 | | | | | | | 6-1-88 | | | 及审计报告 | 2021 | 年 | 12 | 月 | 31 | 日止年度 | | | 3 |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 | | | | | | | 6-1-183 | | | 及审计报告 | 2022 | 年 | 12 | 月 | 31 | 日止年度 | | | 4 |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 | | | | | | | 6-1-274 | | | 2023 年 月 30 日止半年度 | 6 | | | | | | | | 内容 | 页码 ...
传智教育_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
2023-10-24 08:21
Deloitte. x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 (审核函〔2023〕120086 号)的回复 德师报(函)字(23)第 O01673 号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德勤")接受委托,审计了江 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传智教育"、"发行人"或"公司")2022 年度、 2021 年度及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并分别于 2023年 4 月 17 目、2022年 4 月 19 日及 2021 年 4 月 19 日出具了德师报(审)字(23)第 P04051 号、德师报(审)字(22)第 P02984 号及德师报(审)字(21) 第 P00933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我们于 2023年5月12日收到了传智教育转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传智播客教育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86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
传智教育_证券发行保荐书(申报稿)
2023-10-24 08:1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 二〇二三年十月 保荐人出具的证券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韩新科、王玉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 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发 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1-I | 释 2 | 义 | | --- | --- | |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 | | 一、本次证券发行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3 | | |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3 | | |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4 | | | 四、保荐人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8 | | | 五、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9 | | | 六、保荐人对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的核查 10 | | | 第二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 11 | | | 第三节 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