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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Huaya Intelligence Technology (00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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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亚智能: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会议安排的公告
2024-07-28 08: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2024 年第 3 次审议会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定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召开 2024 年第 3 次并 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审核公司本次重组的申请。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重 组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重 组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 股票代码:003043 |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 公告编号:2024-081 | | --- | --- | --- | | 转债代码:127079 |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 |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会议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向蒯海波、徐军、徐飞、刘世严 4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苏州冠鸿 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51%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
华亚智能_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购买资产的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或者估值报告(上会稿)
2024-07-26 23:28
4-2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苏州冠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51%股权涉及的 苏州冠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目录 | 序号 | 文件名称 | 页码 | | --- | --- | --- | | 1 | 评估报告 | 1 | | 2 | 评估说明 | 174 | 4-2-1 | 报告编码: | 3333040015202400346 | | --- | --- | | 合同编号: | 评2024194 | | 报告类型: | 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 | 报告文号: | 浙联评报字 2024 第334号 | | 报告名称: |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苏州冠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51%股权涉及 的苏州冠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 | | | 估项目 | | 评估结论: | 847,000,000.00元 | | 评估报告日: | 2024年06月26日 | | 评估机构名称: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 | 答名人员: | 冯世图 (资产评估师) 会员编号:33180061 | | | 全源 (资产评估师) 会 ...
华亚智能_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购买资产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确实无法提供的,应当说明原因及相关资产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上会稿)
2024-07-26 23:28
一、审计意见 4-1-1 审 计 报 告 天衡审字(2024)01294 号 苏州冠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苏州冠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鸿智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 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和2022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冠鸿智能公司主要从事生产物流智能化方案的设计与优化,以及相关智能装备系统的研 发、制造、集成和销售,2023年度、2022年度冠鸿智能公司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33,851.82 万元、10,454.54 万元。由于收入确认是冠鸿智能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 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冠鸿智能公司 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中的应对 我们针对冠鸿智能公司收入确认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冠鸿智能公司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2022年度的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 ...
华亚智能_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上会稿)
2024-07-26 23:2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上会稿) 独立财务顾问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二〇二四年七月 3-1-1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亚智能"、"上市公司"或"公司") 委托,担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独立 意见,并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次交易各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承诺编制 而成。本次交易各方保证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
华亚智能_法律意见书(上会稿)
2024-07-26 23:2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3-2-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 声明事项 . | | --- | | 正 文 | | 一、 本次交易方案. | | 二、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 三、本次交易的授权与批准………………………………………………………………………………………………………………….9 | | 四、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条件 | | 五、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
华亚智能_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上会稿)
2024-07-26 23:28
证券代码:003043 证券简称:华亚智能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 | 项 目 | 交易对方 | | --- | ---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蒯海波、徐军、徐飞、刘世严 | | 募集配套资金 | 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 |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七月 华亚智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 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华亚 智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 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 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 ...
华亚智能_独立财务顾问回复意见
2024-07-23 11:4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相关问题之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二〇二四年 七月 1-2-1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受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亚智能"、"上市公司" 或"公司")的委托,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 "东吴证券")担任华亚智能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贵所于2024年7月19日出具的《关于苏州华 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中心意 见落实函》(审核函〔2024〕130006号,以下简称"《审核函》")的要求, 独立财务顾问对审核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并出具《东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相关问题之核查意 见》(以下简称"本核查意见"),现提交贵所,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中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 ...
华亚智能_申请人回复意见
2024-07-23 11:41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之 回复 独立财务顾问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二〇二四年七月 1 深圳证券交易所: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亚智能"、"上市公司" 或"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收到贵所出具的《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 函〔2024〕130006号,以下简称"《审核函》"),根据审核函的相关要求,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回复 如下,请贵所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中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中"释 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本核查意见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数 与表格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如无特殊说明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2 | 问题一: | | --- | | 4 | 问题一: 申请文件显示:(1)本次交易标的苏州冠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标的资产)成立于 2017 年 11 月,2022 年和 2023 年研发费用分 ...
华亚智能:华亚智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
2024-07-22 13:14
证券代码:003043 证券简称:华亚智能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 | 项 目 | 交易对方 | | --- | ---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蒯海波、徐军、徐飞、刘世严 | | 募集配套资金 | 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 |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七月 华亚智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 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华亚 智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 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 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 ...
华亚智能:东吴证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相关问题之核查意见
2024-07-22 13:1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相关问题之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二〇二四年 七月 1-2-1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受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亚智能"、"上市公司" 或"公司")的委托,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 "东吴证券")担任华亚智能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贵所于2024年7月19日出具的《关于苏州华 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中心意 见落实函》(审核函〔2024〕130006号,以下简称"《审核函》")的要求, 独立财务顾问对审核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并出具《东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相关问题之核查意 见》(以下简称"本核查意见"),现提交贵所,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中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