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zhou Huaya Intelligence Technology (00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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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亚智能(003043) - 东吴证券关于华亚智能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2025-04-28 13:3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无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无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无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1 | | (2)培训日期 | 2025 年 4 月 17 日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 | | |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 | |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要求,对上市公司 | | | 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事项进行培训 |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 | --- | ---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 ...
华亚智能(003043) - 东吴证券关于华亚智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
2025-04-28 13:3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 顾问")作为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亚智能"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华亚智 能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主板上市、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 2024 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1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6 号)核准,华亚智 能向社会公开发 ...
华亚智能(00304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8 13:01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为明确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 任董事。 董事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自查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及时向公司提 供其是否符合任职资格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资格证书(如适用)。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应当 要求提名人撤销对该候选人的提名。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每届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 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五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 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 ...
华亚智能(00304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3:01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提高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法制、自律意识,防 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进行内幕交易,促进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管理部门、子公司及负责人。 (三)其他知晓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 上市公司应当加强内幕信息管理,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四 ...
华亚智能(003043) - 独立董事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8 13:01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 第五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第六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 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管理层的约束和 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和《证券 法》的规定,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 ...
华亚智能(00304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8 13:01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建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并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 披露事务部门。 第二章 选 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 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 监督,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规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 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 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1 -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 ...
华亚智能(003043)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包海山
2025-04-28 13:01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中小 股东的利益。 本人现就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简历及独立性说明 本人包海山,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助理、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18 年 2 月至 2022 年 10 月,任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助理、共享服务中 心负责人、业务财务一部负责人;2022 年 10 月至今,任苏试宜特(上海)检测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3 年 3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 ...
华亚智能(003043)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5-04-28 13:01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马亚红,作为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 东、中小股东的利益。 马亚红,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 兰州机电设备总公司金昌供应站会计、财务科长,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财 务经理、财务总监,宝鸡天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项目经理,苏州工业 园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江苏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业 务部主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所长,苏州尚锐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监事,相城 区元和福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部经营者;2019 年 1 ...
华亚智能(003043)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8 13:01
核查独立董事包海山先生、马亚红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控制的 其他主体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 独立董事包海山先生、马亚红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报告: 2025 年 4 月 28 日 ...
华亚智能(00304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3:01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质量和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 及时性,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对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的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事项"、 "重大事件"或"重大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是指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投 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时,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