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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水源(30007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7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北京 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碧水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 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 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1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其他年 ...
碧水源(300070)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七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 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第八条 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书面提醒报送的外部单 位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年7月)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 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各部门、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以及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 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 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正在策划或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
碧水源(30007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2025年7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碧水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者董事会授权范围内, 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并严格履行其作出的各项承诺。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 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其在公司的职权谋取个人利益,不得利用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从第三方获取不当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 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不得自营、委托他人经营公司同类业务。 董事、高级管理 ...
碧水源(30007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 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运作,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 工作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 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须具有以下任职资格: (一)符合《公司章程》中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要求;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职业操 守,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四)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
碧水源(300070)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选举,切实保障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的权利, 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 积,选举中实行一权一票;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 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 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选举或变更董事的议案。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担任的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 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 ...
碧水源(30007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股东会议事规则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股东会应当在《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七) 修改《公司章程》; 1 (一)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碧水源(300070)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与及时性,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 要求披露的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按照相关规定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将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报送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 ...
碧水源(30007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 (2025年7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报送。 ...
碧水源(300070)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股东会网络投票制实施细则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是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非现场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 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 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 投票服务,方便股东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召开。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 式中的一种表决 ...
碧水源(30007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年7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 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