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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水源(30007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年7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 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 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 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1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 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 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 ...
碧水源(30007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 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 的投资活动(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 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具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设立或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 ...
碧水源(300070)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总裁工作细则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企业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完善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裁的职权、职责,进一步规范高级管 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裁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总裁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设立高级副总裁若干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高级副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但兼任总裁、高级副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五条 总裁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 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 总裁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无 ...
碧水源(300070)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包括公司所属子公司在内的 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承担被担保单位到期不能偿还债务的担保责任,其方式包括 保证、抵押、质押等。公司为自身债务或融资提供的担保不适用本办法。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年7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业务,防范债务风险,维护公司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暂行条例》、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资金内部控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资发〔2021〕19 号文)、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 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1〕75 号文)等法律法规、《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述的担保管理包括担保对象的审核、担保事项的审批、担 保执行的日常管理以及担保事项的监督考核与追责管理。 第四条 ...
碧水源(30007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2025年7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规范治理意识,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有关规章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目的是使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认真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基础上,强化自律意识,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培训对象为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含独立董 事)、总裁、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培训内容 第四条 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上市公司运作法律框架、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基本要求、公司治理的基本 原则、以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收购兼并、再融资政策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的其 他内容。 第五条 公司财务总监培训内容还包括最新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章 培训形式 第六条 ...
碧水源(30007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订本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 经营决策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下列职权范围内议事、决策,包括: (九) 制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十) 决定公司运营中除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会审议的 1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 (四)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 审议公司年度报告; (六)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
碧水源(30007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7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北京 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碧水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 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 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1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其他年 ...
碧水源(300070)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七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 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第八条 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书面提醒报送的外部单 位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年7月)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 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各部门、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以及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 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 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正在策划或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
碧水源(30007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2025年7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碧水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者董事会授权范围内, 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并严格履行其作出的各项承诺。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 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其在公司的职权谋取个人利益,不得利用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从第三方获取不当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 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不得自营、委托他人经营公司同类业务。 董事、高级管理 ...
碧水源(30007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 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运作,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 工作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 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须具有以下任职资格: (一)符合《公司章程》中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要求;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职业操 守,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四)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