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GOVA(30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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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政通涨2.00%,成交额5555.80万元,主力资金净流入141.82万元
Xin Lang Cai Jing· 2026-01-09 02:33
Core Viewpoint - Digital政通's stock price has shown a slight increase of 3.06% year-to-date, with a recent trading price of 15.81 CNY per share and a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9.82 billion CNY [1] Financial Performance - For the period from January to September 2025, Digital政通 reported a revenue of 521 million CNY, reflecting a year-on-year decrease of 25.36% [2] - The company recorded a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52.22 million CNY, a significant decline of 354.59%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 [2] Shareholder Information - As of September 30, 2025, the number of shareholders for Digital政通 was 68,700, a decrease of 12.64% from the previous period [2] - The average number of circulating shares per shareholder increased by 14.47% to 7,499 shares [2] Dividend Distribution - Since its A-share listing, Digital政通 has distributed a total of 257 million CNY in dividends, with 56.22 million CNY distributed over the last three years [3] Institutional Holdings - As of September 30, 2025, the fourth largest circulating shareholder is Jin Ying Technology Innovation Stock A, holding 5.60 million shares, a decrease of 400,000 shares from the previous period [3] - The fifth largest shareholder is Southern CSI 1000 ETF, holding 4.54 million shares, down by 49,500 shares [3] - Hong Kong Central Clearing Limited, ranked seventh, increased its holdings by 879,700 shares to 3.86 million shares [3]
数字政通(300075) -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31 13: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25-053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 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情况 为适应公司当前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更好地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经审慎评 估,公司计划对公司目前的注册地址进行变更。新的拟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 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21 号楼五层 101。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 ...
数字政通(300075)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31 12:45
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25-051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为适应公司当前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更好地支持公 司的经营发展,经审慎评估,公司计划对公司目前的注册地址进行变更。新的拟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21号楼五层101。 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章程备案及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上 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 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 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
数字政通(30007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1 12:17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杜绝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 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公 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 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 ...
数字政通(300075)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1 12:17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和《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有关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 其附属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 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 ...
数字政通(300075)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1 12:17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 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参照本制 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三)职工代表董事辞职导致 ...
数字政通(300075) -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1 12:02
第四条 资产核销,是指经取得合法、有效证据证明确实发生事实损失,对 该项资产进行处置,并对其账面余额和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的各项处理工作。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资产损失确认及核销管理,公司或子公司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 资产减值认定的一般原则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 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管理,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为确保公 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司资 产损失风险,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产包括金融资产(含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等)、存货、长期资产(含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及其他长期资产)等。 第三条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或资产组,下同)的 ...
数字政通(300075)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31 12:0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两名;召集人由专业会计人士担任。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 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
数字政通(30007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1 12:02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 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1 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 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 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 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 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公司应审慎判断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暂缓、豁 ...
数字政通(30007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1 12:02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 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发行股 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 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