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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政通(300075) - 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2 12:58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关于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 | 一、 |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准与授权 2023 2 | | --- | --- | | 二、 | 本次作废的相关情况 4 | | 三、 | 结论意见 4 | 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雍行"或"本所")受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数字政通")委托,作为数字 政通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法 ...
数字政通(300075) -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4-22 12:58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 | 释 义 | 2 | | --- | --- | | 声 明 | 3 | |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 4 | |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说明 | 6 | |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7 | | 四、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 8 | 释 义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在本报告中,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4. 本独立财务顾问遵循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具本报告。本报告 仅供公司拟实施本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3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数字政通、公司 | 指 |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数字政 | | --- | --- | --- | | | | 通;证券代码:300075) | |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 指 |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 | | | 激励计划 | | 股权激励计划( ...
数字政通(300075) - 民生证券关于数字政通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2 12:58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20]99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为 48,000,000 股(发行价格 12.5 元)。由 17 个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投入,出资方式为货币。上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0)第 6598 号"的验资报告予以验 证,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止,公司已收到主承销商转付的最 终配售对象缴付的募集资金 6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 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14,141,218.30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585,858,781.70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48,00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537,858,781.70 元。 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
数字政通(300075) -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5-04-22 12:58
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 6531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 6531 号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数字政通公 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并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5)第 6520 号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数字政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北京数 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表")进行了审计。 一、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满足监管要求, 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
数字政通(30007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2 12:34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 ...
数字政通(300075)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峰)
2025-04-22 12:34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李峰,男,45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1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本科学 历,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1年至2011年在华证会计师事务所、天健正信会 计师事务所等任职,历任审计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授薪合伙人,2012年加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李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
数字政通(300075)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2 12:34
1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4 月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8 |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8 |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1 |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15 |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18 |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5 | | | 第一节 董事 25 | | | 第二节 董事会 28 |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33 |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6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7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9 |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9 |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数字政通(300075)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万碧玉)
2025-04-22 12:34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万碧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务,积极出席了公司的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勤勉 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3次,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 和要求,全部亲自出席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勤勉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每次董事会本人均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 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对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地思考,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 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为董事会的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 ...
数字政通(30007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4-22 12:34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 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 和部门规章以及《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 投资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中 所称披露系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
数字政通(300075)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陈向东)
2025-04-22 12:34
陈向东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陈向东,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国测绘科学 研究院,获得摄影测量与遥感硕士学位,曾任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研究员,1997 年至今担任中国测绘学会智慧城市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1年12月至今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