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OXGF(300082)
icon
Search documents
奥克股份(300082) - 融资决策制度
2025-09-10 13:54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决策制度 (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控制公司融资风险,使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列融资行为的决策: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发行新股(包括增发新股和配股); 2、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含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第三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发行新股,应由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提请股东会依照法定程序审批。 第四条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董事会讨论通过,报请股东会依照法定程 序审批。 第五条 公司可以在每年度年初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时,由财务部拟定本 年度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的额度(包括控股子公司的借款额度),作为年 度财务预算方案的一部分,经总裁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 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提交股东会讨论通过。在股东会批准的年度借款额度内,总 裁及财务部门负责办理每笔具体借款。 第六条 未在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中批准年度借款额度的,公 ...
奥克股份(30008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10 13:54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辽 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 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 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发生 ...
奥克股份(30008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9-10 13:54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行为,保证 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 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 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 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 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1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选举。 第七条 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被提名的候选人,应该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第八条 被提名人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个人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 性别、年龄、国籍、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情况、与提名人的关系,与公司 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是否 受过中 ...
奥克股份(300082) - 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2025-09-10 13:54
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使公司规范运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列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的决策: 1、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和日常办公所需的 低值易耗品,出售公司研发或经销的产品或商品等日常经营经常性发生的交 易行为);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 全资子公司除外); 3、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4、提供担保(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5、租入或租出资产;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7、赠与或受赠资产; 8、债权或债务重组;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签订许可协议; 11、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12、其他除日常经营交易以外的交易行为。 第三条 公司日常经营经常性发生的交易行为、关联交易行为、对外担 保 ...
奥克股份(30008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9-10 13:54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修订草案,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会计 师事务所的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程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 息质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风控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 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风控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 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一)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行 ...
奥克股份(30008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10 13:54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 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三)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 事(独立 ...
奥克股份:公司严格遵循信息披露规则开展各项工作
证券日报网讯 奥克股份9月4日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严格遵循信息披露规则开展各 项工作,对于部分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宣传亦是如此,这也是为了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董 事会及管理层对相关制度均高度重视并严格监督执行。如有需要披露的信息,公司将依法合规披露。 (编辑 王雪儿) ...
奥克股份全资子公司因安全问题被罚
Qi Lu Wan Bao· 2025-09-02 02:23
Group 1 - Guangdong Oke Chemical Co., Ltd. was fined 10,000 RMB for violating the Safety Production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pecifically Article 36, which mandates that safety equipment must comply with national or industry standards [1][2] - The penalty was issued by the Emergency Management Bureau of the Maoming High-tech Industrial Development Zone Management Committee on September 1, 2025 [2] - The company is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Liaoning Oke Chemical Co., Ltd., which is listed on the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3][4] Group 2 - Liaoning Oke Chemical Co., Ltd. is the first listed company in the epoxy deep processing industry and focuses on the research and production of high-end new materials derived from ethylene oxide [4] - The company operates over 20 subsidiaries across various provinces including Shanghai, Jiangsu, Liaoning, Sichuan, Guangdong, Wuhan, and Jilin [4]
奥克股份8月29日获融资买入1166.01万元,融资余额1.17亿元
Xin Lang Cai Jing· 2025-09-01 02:16
Group 1 - On August 29, Aok Chemical shares increased by 1.57%, with a trading volume of 98.54 million yuan [1] - The financing data for Aok Chemical on the same day showed a financing purchase amount of 11.66 million yuan, a repayment of 7.21 million yuan, resulting in a net financing purchase of 4.45 million yuan [1] - As of August 29, the total balance of margin trading for Aok Chemical was 117 million yuan, which accounts for 2.21% of its market capitalization [1] Group 2 - As of June 30, the number of shareholders for Aok Chemical was 35,600, an increase of 11.34%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period [2] - The average circulating shares per person decreased by 10.18% to 19,075 shares [2] -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Aok Chemical reported operating revenue of 2.04 billion yuan,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11.21%, and a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1.30 million yuan, up 101.29% year-on-year [2] Group 3 - Since its A-share listing, Aok Chemical has distributed a total of 1.45 billion yuan in dividends, with no dividends paid in the last three years [3]
奥克股份(300082) - 关于公司收到仲裁结果的公告
2025-08-29 09:54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仲裁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仲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仲裁案件所处的阶段:终局裁决 申请人: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申请人") 被申请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或 "被申请人") 仲裁申请金额:投资款本金7,485.00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762,649.73元;相 关费用和损失19,887,461.28元(暂计);仲裁费及保全费。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仲裁结果的公告 二、本次仲裁裁决结果 一、本次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12日、2025年3月21日披露《关于 终止天津聚醚新材料有限公司(筹)投资新设项目合作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8)、《关于终止天津聚醚新材料有限公司(筹)投资新设项目合作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关于终止投资项目的进展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