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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联众: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7 12:41
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ST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4-029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存在否决意见的情况。议案八《关于董事 2023 年度薪酬确 认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九《关于监事 2023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未获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梁斌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
ST易联众: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5-17 12:4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 于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7 层 邮编:200041 27th Floor, Garden Square, No.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34 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零二四年五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受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ST易联众(300096) - 2024年5月16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5-16 11:43
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ST易联众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24-001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别 □现场参观 □ 一对一沟通 其他 厦门辖区上市公司 2023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 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通过“全景路演”网站参与公司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暨厦 参与单位名称及人 门辖区上市公司2023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投资者 员姓名 时间 2024年5月16 日 下午14:00-17:00 本次活动通过“全景路演”网站(http://ir.p5w.net)、“全 地点 景财经”微信公众号或全景路演 APP 举行,投资者通过前述方 式参与互动交流。 董事长、CEO:吴梁斌先生 董事会秘书:牛妞女士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 财务总监:陈东红先生 独立董事:卢永华先生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使广大投资者能更深 入全面地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经营情况,公司于 2024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暨参 ...
ST易联众: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2024-05-08 10:5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各项业务正在稳步推进中。立案调 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重大信息均以公 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 号:证监立案字 0282024004 号)。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等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ST易联众 ...
ST易联众: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05-06 08:44
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ST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4-026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因易联众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涉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借款情形尚未消除, 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存在违规担保、违规借款暨公司涉 及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经自查,公司发现存在 未履行任何内控审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为原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时任董事长张曦先生及其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以及张曦先生以公司名义签 署违规借款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尚未 消除。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9.5 条相关规 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2 ...
ST易联众:关于违规事项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4-04-29 09:34
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ST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4-025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违规事项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 3.涉案的金额:借款本金 5,000 万元(人民币,下同)及相关利息、债权人 律师费、案件受理费等 4.对公司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诉讼最终结 果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326,431 元,由高彩娥负担 1,909 元,公司、张曦、张华芳负担 324,522 元。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近日,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出具的《传票》(案号:(2024)浙 01 民终 4410 号),杭州中院受理公司与高彩娥女士 ...
ST易联众:2023年度述职报告(卢永华)
2024-04-25 16:50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 年度,本人作为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客观公正地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 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卢永华,男,生于 1954 年 12 月,中国国籍,会计学博士,会计学教授, 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0 年 9 月至 1984 年 7 月,在厦门大学会计学专业就读, 获学士学位;1984 年 7 月厦门大学会计系毕业留校后一直从事会计教学、科研 工作;期间于 1992 年 7 月获得厦门大学会计系硕士学位;2002 年 6 月获厦门大 学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学位。历任厦门大学会计系助教、厦门大学会计系讲师、 厦 ...
ST易联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5 16:50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YLZ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4 月 1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公司的董事长、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 CEO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不得少于三人,独立董事应当 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 事会以全体董事过 ...
ST易联众: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5 16:50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YLZ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内部审计制度 2024 年 4 月 1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应 当由独立董事担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
ST易联众: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月波)
2024-04-25 16:50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 2023 年 2 月 6 日担任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张月波,男,生于 1962 年 11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 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2001 年 6 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获法学 硕士学位。1992年3月至1995年6月任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处处长, 1983 年 7 月至 1992 年 3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西四支行会计科科长。1995 年 7 月加入中国民生银行,至 1996 年 1 月担任筹备组组员,于 1996 年 1 月至 1996 年 10 月担任总行会计部副主任,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