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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 - 印章及证照管理制度
2025-12-09 10:47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印章及证照管理制度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及证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的刻 制、印章及证照管理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避免因印章和证照使用 不当给公司治理和全体股东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及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分公 司印章和证照的管理和使用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含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合同专用章、财 务印鉴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银行预留印鉴等)、各部门印章、 董事会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同时涵盖与实体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电 子印章;证照包括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开户许可证、业务资 质证书、银行预留印鉴卡、银行账户及账户密码(包括回单箱卡)、证券账户及 账户密码、银行U盾、银行账户支票本及汇票本、购买支票、汇票的资料(如购 证卡)、信息披露E-key及账号密码、中登公司查询E-key及账号密码、投资者互 动的E-key及账号密码、CA数字证书等其他电子身份载体以及公司开展经营活动 所需的其他合法证 ...
新锦动力(300157) -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09 10:47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6 | | --- |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8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9 | | 第一节 | 股东 10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4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6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9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21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23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7 | | 第一节 | 董事 3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36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43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6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51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56 | | --- | ---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57 | | 第一节 | 通知 58 | | 第二节 | 公告 59 | | 第一节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59 | | 第二节 | 解散和清算 61 | | 第十一章 | 附则 64 |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 | ...
新锦动力(300157) -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12-09 10:47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强化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工作 的基础,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锦动力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年报编制 和披露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 勉尽责的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及独 ...
新锦动力(30015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09 10:47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 ...
新锦动力(300157) - 证券事务档案管理制度
2025-12-09 10:47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档案管理制度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 券事务档案管理工作,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档案管 理更有效地为公司管理工作服务,促进公司的发展,最大程度保护公司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档案包括但不限于: (一)会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专业委员会、股东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程中形成的会议决议、表决票、会议记录、函件、法律意见 等文件资料; (二)证券事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 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各类材料,包括申请文件及批复、报告、函件 等;公司与中介机构、新闻媒体的各类合作协议、意向书;投资者关系维护中形 成的文件资料;公司信息披露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备案资料;股东名册、董事名 册、股东及董事持股资料;董事会印章使用记录;信息接收、 ...
新锦动力(30015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09 10:47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的联系,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的可能 对本公司或本公司股票或者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 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或者信息报告联络 人,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董事长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需要遵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原则完成。 (一)及时性是指发生本制度规定的交易内容和其他重大事项,需要按照本 制度规定的时间进行上报; (二)准确性是指上报到公司各相关部门、财务部门及董事会秘书、总经理、 董事长的资料要准确, ...
新锦动力(30015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2-09 10:47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锦动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 议决定董事的薪酬。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 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公司如果发生亏损,公司应当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 ...
新锦动力(30015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2-09 10:47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 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的投资行为,保障公司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维护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为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条,增强公司竞争力,而 用货币资金、有价证券、以及各种法律允许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者其他资产 形式作价出资,所进行的各种投资行为。 第三条 投资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三)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 (四)审慎、安全、有 ...
新锦动力(30015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2-09 10:47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以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可暂缓、豁免披露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 缓或者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接受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 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 ...
新锦动力(30015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9 10:47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规定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遴选、审核,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提名委员会决策程序 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的,自该 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