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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 -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2-09 11:00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5-068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 年 12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 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9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 ...
新锦动力(300157)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09 11:00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5-066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5 层会议室以 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6 日以邮件或其他 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王莉斐女士、王潇瑟 女士、杨永先生、梁彤先生、王彦亮先生、赵丹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王莉斐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 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
新锦动力(30015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09 10:47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制度第十九条规定的自 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证券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 ...
新锦动力(300157)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12-09 10:47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网络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是指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 册的所有股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是指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系统包括交易所交易系 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 投票服务。 第五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 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 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以 ...
新锦动力(300157) -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2025-12-09 10:47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 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并有明确的用途。募 ...
新锦动力(300157) - 关联交易制度
2025-12-09 10:47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 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 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 ...
新锦动力(30015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2-09 10:47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新锦动力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证券事务部为信息 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 (四)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或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或 具备任职能力的其他证明等 ...
新锦动力(300157) - 印章及证照管理制度
2025-12-09 10:47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印章及证照管理制度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及证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的刻 制、印章及证照管理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避免因印章和证照使用 不当给公司治理和全体股东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及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分公 司印章和证照的管理和使用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含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合同专用章、财 务印鉴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银行预留印鉴等)、各部门印章、 董事会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同时涵盖与实体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电 子印章;证照包括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开户许可证、业务资 质证书、银行预留印鉴卡、银行账户及账户密码(包括回单箱卡)、证券账户及 账户密码、银行U盾、银行账户支票本及汇票本、购买支票、汇票的资料(如购 证卡)、信息披露E-key及账号密码、中登公司查询E-key及账号密码、投资者互 动的E-key及账号密码、CA数字证书等其他电子身份载体以及公司开展经营活动 所需的其他合法证 ...
新锦动力(300157) -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12-09 10:47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 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 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上市规则》所认 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 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 ...
新锦动力(300157) -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09 10:47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6 | | --- |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8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9 | | 第一节 | 股东 10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4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6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9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21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23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7 | | 第一节 | 董事 3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36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43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6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51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56 | | --- | ---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57 | | 第一节 | 通知 58 | | 第二节 | 公告 59 | | 第一节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59 | | 第二节 | 解散和清算 61 | | 第十一章 | 附则 64 |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