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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 - 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4-25 16:26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及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668.75 万股;作废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677.50 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5-026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23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新锦动力(300157)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5-04-25 16:26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5-029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 股票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确 ...
新锦动力(300157) - 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
2025-04-25 16:23
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关于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 及回购注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 118 号中交财富中心 T1 商务办公楼 电话:0311-89891080 传真:0311-89891085 邮编:050000 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公司 | 指 |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恒泰艾普集团股份 | | --- | --- | --- | | | | 有限公司) | | 《股权激励计划》/本次股 | 指 |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 | 权激励计划 | | 划(草案)》 | | 本次股权激励 | 指 |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行为 | | 本法律意见 | 指 | 《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 | | | 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第二 ...
新锦动力(300157) -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4-25 16:23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关于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 | | | | 第一章 | 释 义 | 3 | | --- | --- | --- | | 第二章 | 声 明 | 5 | | 第三章 | 基本假设 | 6 | | 第四章 |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 7 | | 第五章 | 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0 | | | 第六章 | 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12 | |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一章 释 义 在本报告中,如无特殊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释义项 | | 释义内容 | | --- | --- | --- | | 新锦动力、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 | 指 |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 本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指 |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 ...
新锦动力(300157) -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
2025-04-25 16:23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审核意见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5]D-0273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锦动力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出具立信 中联审字[2025]D-0943 号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相 关指南")的相关规定,新锦动力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新锦动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按 照上市规则及相关指南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真实性、 准确性及完整性是新锦动力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
新锦动力(300157)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5 16:23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立信中联审字[2025]D-0996 号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 i x i n Z h o n g l i a n C P A s ( S P E C I A L G E N E R A L P A R T N E R S H I P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立信中联审字[2025]D-0996 号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 审计了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锦动力")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 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新锦动力公司 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 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 ...
新锦动力(300157)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04-25 16:19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 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 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新锦动力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 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 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 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 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 反映公司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 通过制定正确战略规划、完善公司治理、改进经营管理、培育核心竞争 ...
新锦动力(300157)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4-25 16:19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 票、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新锦动力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 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 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 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 信息; 四) 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 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 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造 成较大影响的负面舆情。 二) 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
新锦动力(300157)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丹
2025-04-25 16:19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 勤勉、诚信、公正的原则和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客观的意见,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于2024年6月17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后正式任职独立董事,现将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赵丹为燕山大学机械设计及理论(国家重点学科)博士,曾担任河北省 科技特派员,主持完成河北省科技创新服务项目2项;在核心期刊发表多篇学术 论文,其中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3篇;多次参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河北 ...
新锦动力(300157)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彤
2025-04-25 16:19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 勤勉、诚信、公正的原则和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客观的意见,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于2024年6月17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后正式任职独立董事,现将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梁彤为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化学工程总公司第十二建设公司项目部财 务科长、河北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博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河北红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2024年6月17日至今,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