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EP(30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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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环保: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后华)
2024-04-01 11:34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唐后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它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忠实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利益 以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 董事会 2023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本人应 出席董事会会议四次,按时出席会议四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 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认为这些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此基础上本人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 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2023 年度, ...
中电环保: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01 11:34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3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企业会计 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 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 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止 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充分的评 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 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 ...
中电环保:2023年度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2024-04-01 11:34
关于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509 号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环保公 司")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3 月 31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508 号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立群 中电环保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3 年度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 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中电环保公司管理层的 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中电环保公司 ...
中电环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4-01 11:34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制度第九条 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 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除遵守相关规定并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外,在统计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还应当包括记载在其 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四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 让: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及《中 ...
中电环保: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4-01 11:34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创业板上市规则》在本制度中作出的 相应规定,在相关规范作出修改时,本制度中依据该等规范所作出规定将自动 按照修改后的相关规范执行。 本制度由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共同执行,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按照规定 履行有关信息的内部报告程序进行对外披露的工作。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 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在第一时 间内,报送证 ...
中电环保: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4-01 11:34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独立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 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指定的工作人员、列席监事会会 议的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监事会的构成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法独立 行使监督权,确保监事会能够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四条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成员由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 公司职工代表组成。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 主选举和罢免。 监事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五条 监事应具有法律 ...
中电环保: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01 11:34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 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 的规范化运作。现将监事会2023年主要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2023年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决议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四次监事会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23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关于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
中电环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01 11:34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5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 | | --- | --- | |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 司的股份: | |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 |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 |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 | |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 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 |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公司 |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 | | 股份的活动。 | 公司债券; | | |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需。 | | |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 | | | 活动。 | |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
中电环保: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4年3月)
2024-04-01 11:34
第二章 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要求。其中,独立董事的提名还应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六条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监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电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 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或监 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股东所 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大会拟选举董事(或监事) ...
中电环保: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4-01 11:34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及工作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意见,有关结论性意见 应当与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五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