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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信息(300184)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24日)
2025-10-24 11:48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10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 ...
力源信息(30018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24日)
2025-10-24 11:48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上述第四条、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 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 (一)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 ...
力源信息(300184) - 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0月24日)
2025-10-24 11:48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 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 作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备和完整,报送及时。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 ...
力源信息(300184) - 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24日)
2025-10-24 11:48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 力度,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信息披 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 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 ...
力源信息(30018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24日)
2025-10-24 11:48
第一章 总则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三)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 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可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 长,另设副组长 1-2 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一)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公司 ...
力源信息(30018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24日)
2025-10-24 11:48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促进董事会的高效 运作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本细则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力 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细则是董事会秘书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能够从事董事会秘书职业的学历或职称,从事秘书、管理、股权 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有一定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
力源信息(30018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24日)
2025-10-24 11:48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特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批准而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 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 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审计委员会委员内选举产生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 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 ...
力源信息(30018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24日)
2025-10-24 11:48
为规范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公司财务安 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并参考《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力源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决策制度。 第一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 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令或强制公司为他人 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或强制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二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披露信息,必须按规 定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 有实际承担能力。公 ...
力源信息(300184)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24日)
2025-10-24 11:48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 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 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
力源信息(30018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24日)
2025-10-24 11:48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 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 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本公司 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每季 度检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规的,应当 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