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MKMCHINA(300195)
icon
Search documents
长荣股份(30019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28 12:45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 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议事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应 当勤勉尽责。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总裁和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董 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制度的考核 范围内。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委员须由独立董事 担任,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 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长荣股份(300195)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28 12:45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指公司依法 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体包括: (一)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对子公司的总体管理及子公司资料存档等。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股 份的公司; (三)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权/股份 比例低于50%,但能够决定其执行董事或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的企业; (四)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权/股份 比例低于50%,但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企业。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依 ...
长荣股份(30019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8 12:45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 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 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其他年报信 ...
长荣股份(30019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28 12:45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明确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核程序,督促公司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
长荣股份(30019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8 12:45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下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 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除另有规定外,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但存在相关法 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2. 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 ...
长荣股份(30019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8 12:45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 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1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 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 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一条 为完善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 及其他与公司存 ...
长荣股份(30019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10-28 12:45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下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 密工作负责人,证券投资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 日常工作部门。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 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 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
长荣股份(30019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0-28 12:45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 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含独立董 事)时,每个股东可以行使的有效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乘以拟选董事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有效投票权总数集中投给一位或分散投给 数位董事候选人。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更换董事的议案。当选举或更换两名以上( 含两名)的董事时,应当适用累积投票制;如果选举一名董事时,则采用直接 投票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 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 ...
长荣股份(300195) - 公司章程
2025-10-28 12:45
1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于2007年12月7日在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6008912734。 第三条 公司于2011年3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证监发行[2011]第352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2500万股,并于2011年3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Masterwork Group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北辰科技工业园。 邮政编码:3004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3,707,756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
长荣股份(300195)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10-28 12:45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七条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前 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出的报送要求,应 当予以拒绝。 1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 免内幕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设各部门、子公司以及公司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可能产生较大 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正在策划或需要 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报送信息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 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信息披露事务,公司证券投资 部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归口单位或 相关人员应按本制度规定履行对外报送信息的审核管理程序。 第五条 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