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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荣股份(300195)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28 12:45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特别 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信 息披露事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关注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情况, 保证定 ...
长荣股份(30019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2:45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运 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非常设性的权力机构,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及公司章程第五十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 东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 ...
长荣股份(30019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8 12:45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 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天津长荣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实施新产品战 略,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 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为。它包括对子公司投资(设立或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与其他单位进行合资合作、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 本增减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 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由公司总部集中进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 ...
长荣股份(300195)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0-28 12:45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 上不得超过募投项目的个数。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第六条 公司应当最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 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协议")。三方协议签订后,公司可以使用募集资金。三方协议 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条 为完善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 股东、债权人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性 ...
长荣股份(30019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28 12:45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地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加强董事会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的效率和决策的水平,做到事前审计、 专业审计,提高公司财务会计工作的水平和资产质量,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经营 管理和财务状况的深入了解和有效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制度。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持续加强法律、会计和监管政策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 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可连选连任,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 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 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委员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 任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四条的规定予 以补选。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少于三名时, 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补足委员人数。审计委员 ...
长荣股份(30019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28 12:45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议事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战略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权。战略委员会 成员应当勤勉尽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若公司董事长当选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则主任委员由董 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可连选连任,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 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 ...
长荣股份(300195)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0-28 12:45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 础,提高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的规范性,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 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保护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履行如 下职责: (一)负责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公司年度报告各项工作进程的监督,以及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 密情况,年报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三条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公司 管理层的沟 ...
长荣股份(300195) - 关于公司与海德堡印刷机械股份公司签订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10-28 12:12
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海德堡印刷机械股份公司签订许可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 Heidelberger Druckmaschinen AG(中文名称"海德堡印刷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海德 堡")签订《License Agreement》(以下简称:《许可协议》),约定海德堡将 其部分产品的专利及专有技术非独占性授予公司许可使用,公司在中国境内使用 许可专利和许可专有技术,并进一步开发、制造、使用和销售许可产品。 (二)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莉女士担任海德堡股东代表监 事,同时通过其控制的公司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轩投资")旗 下子公司持有 Masterwork Machinery Sàrl.(以下简称"长荣卢森堡")100% 股权,长荣卢森堡持有海德堡 25,743,777 股股份,占目 ...
长荣股份(300195) - 法定范围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申报办法
2025-10-28 12:12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简称:长荣 股份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相关法律法规认定的关联人(以下简称:法定范围人员)。 三、本办法中的"买卖股票"指买卖长荣股份(股票简称:长荣股份,股票 代码:300195)的股票。 四、法定范围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应避免在敏感期内买卖 公司股票,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五、法定范围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或其衍生品种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拟买卖前 7 个工作日将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告知董事会秘书;计划通 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应当在拟卖出前 20 个交易日将出售计划以书面方式告知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后进行反馈,并 提出建议; 法定范围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申报办法 一、为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应当加强股份管理内部控制的 相关要求,同时为保护股东利益,避免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 ...
长荣股份(300195) -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公告
2025-10-28 12:12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业绩考核指标未 达成的议案》,鉴于考核期内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本期公司层面解锁 比例为 0,不可解锁标的股票数量为 196.09 万股。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一、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召开 2022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