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YKS(300209)
icon
Search documents
*ST有树: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2024-11-15 11:15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 整 计 划 草 案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释 义 债务人 有棵树公司/公司/债 务人/上市公司 指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 有棵树公司的出资人 /股东 指 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公告所载明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有棵树公司的全部股东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 释 义 | | 1 | | --- | --- | --- | | 摘 要 | | 5 | | 前 言 | | 7 | | 正 文 | | 9 | | 一、 | | 有棵树公司基本情况 9 | | | (一) | 有棵树公司概况 9 | | | (二) | 预重整及重整情况 9 | | | (三) | 资产情况 10 | | | (四) | 负债情况 11 | | | (五) | 偿债能力分析 12 | | 二、 | |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13 | | | (一) | 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 13 | | | (二) | 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范围 13 | | | (三) | 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内容 13 | | | (四) | 除权与除息 14 | | | (五) |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
*ST有树: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2024-11-15 11:15
2、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 风险。如后续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0.4.18 条的规定,公司 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 《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2024-084),长沙中院定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 14 时 30 分,采取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将本 次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0209 股票简称:*ST 有树 公告编号:2024-090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收 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 定书》((2024)湘 01 破申 19 号)与《决定书》((2024)湘 01 破 6 ...
*ST有树: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4-11-15 11:15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一) 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 根据《审计报告》,有棵树公司经审计后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整体上已严重 资不抵债,且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营及财务状况亦陷入困境。若债务人破产清 算,现有财产在清偿各类债权后已无剩余财产向出资人分配,出资人权益将调整 为零,届时将严重损害全体债权人和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为顺利引入重整投资人,挽救有棵树公司,避免退市和破产清算的风险,在 重整投资人的支持下,出资人和债权人需共同努力,共同分担实现债务人重整的 成本。因此,需对有棵树公司的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 (二) 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范围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 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有棵树公司出资人组由截至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公告载明的股权登记日在中 证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有棵树公司全体股东组成,上述股东在出资人组会议 召开公告载明的股权登记日后至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完毕前,由于交易或非 交易原因导致持股情况发生变动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效力及于其股票的受 让方及/或承继方。 (三) 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内容 ...
*ST有树: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
2024-11-15 11:15
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ST有树 公告编号:2024-091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日期:2024 年 12 月 2 日(星期一) 2、出资人组会议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收到长 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2024)湘 01 破申 19 号)与《决定书》((2024)湘 01 破 61 号),长沙中 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公司预重整阶段的临时管理人有棵 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 司重整的公告》(2024-07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 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公司 ...
*ST有树:关于与产业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2024-11-15 11:15
证券代码:300209 股票简称:*ST 有树 公告编号:2024-092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产业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与产业投资人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存在因触发协议约定情形而 导致协议被解除、终止的风险,亦可能出现产业投资人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 或及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2、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收 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 定书》((2024)湘 01 破申 19 号)与《决定书》((2024)湘 01 破 61 号), 长沙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公司预重整阶段的临时管 理人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 3、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 风险。如后续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18 条的规定 ...
*ST有树: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
2024-11-15 11:15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 在重整计划获得长沙中院批准后,有棵树公司将以重整为契机,化解公司危 机、消除公司债务负担、解决公司历史遗留问题,从根本上改善生产经营质量, 力争将有棵树公司重新打造成为经营稳健、运营规范、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 东南亚庞大的人口基数下,市场未满足度高,存在较大的供给引入和升级机 会。东南亚人口年轻化及高出生率带动需求升级、城镇化快速带动更多现代消费、 GDP 及人均可支配收入高增速拉动消费,多项市场特征均呈现出极强发展潜力。 以印度尼西亚、越南、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为代表的东南亚 5 国 30 岁以下 人口比例达 48%,私人消费占 GDP 比例达 60%,人均私人消费金额达 3,083 美 元,并已诞生多家大型电商企业。 (2)中国供应链在印度尼西亚市场面临较好市场机遇 印度尼西亚整体呈现年轻化及高出生率特点,消费人群/习惯迁移带来新市 场新需求,同时年人均收入增长及城镇化率的提升,共同驱动印度尼西亚现代消 费增长。 印度尼西亚经济及人均创收弱于中国,中国市场培育的品牌进入印尼市场可 享较高包容度及更高的差异化定位。在法律法规及市场准入方面,印度尼西亚行 ...
*ST有树: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4-11-15 11:15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10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4.1 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第七项至第十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 间,公司应当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提示其股票可能被终止上 市的风险,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第 10.4.18 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具体情形 | 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 | --- | --- | |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 | 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亿元。 1 | | |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 √ |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 | | | 的审计报告。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收 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或"法院 ...
*ST有树:关于确定产业投资人的补充公告
2024-11-14 09:45
证券代码:300209 股票简称:*ST 有树 公告编号:2024-088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产业投资人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收 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 定书》((2024)湘 01 破申 19 号),长沙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 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2024-073)。 2、长沙中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 产的风险。如后续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18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 险。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 《关于确定产业投资人暨风险提示的公告》(2024-086),选定王钻与湖南繁 ...
*ST有树: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4-11-08 11:24
证券代码:300209 股票简称:*ST 有树 公告编号:2024-087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2024-073)、《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 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2024-074),长沙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 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4 年 10 月 8 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 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18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风险提示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收 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 定书》((2024)湘 01 破申 19 号),长沙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 ...
*ST有树:关于确定产业投资人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2024-11-04 23:46
证券代码:300209 股票简称:*ST 有树 公告编号:2024-086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产业投资人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尚 未与中选产业投资人签署正式重整投资协议;后续仍存在与中选产业投资人未 就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等原因,无法签署重整投资协议,而导致中选产业投 资人退出的可能。 2、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收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 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湘 01 破申 19 号),长沙 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 重整的公告》(2024-073)。 3、长沙中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 产的风险。如后续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