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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棵树(30020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2-08 14:16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相关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棵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 ...
有棵树(30020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2-08 14:16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有效控制公 司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及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运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新设子 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 委托理财、提供财务资助(委托贷款)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上述对外投资中,公司管理制度另有专门规定的,按照该等专门管理制度执 行;除前述外,公司对外投资 ...
有棵树(300209) - 公司章程
2025-12-08 14:16
有 棵 树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二五年十二月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由江苏天泽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20 58020XK。 202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全称由"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 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简称由"天泽信息"变更为"有棵树",证 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300209"。 第三条 公司于 2011 年4 月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于 2011 年4 月2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Youk eshu Technology Co.,Ltd. ...
有棵树(300209)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2-08 14:16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含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优 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由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权,或者持 股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 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 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 第四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对母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五条 公司对子公司主要从章程制定、人 ...
有棵树(30020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2-08 14:16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并结合《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 度。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 规定的可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
有棵树(30020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08 14:16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 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 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 ...
有棵树(300209) - 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2025-12-08 14:16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之间的信息沟通,提高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 理水平,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指引》和《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诚实守信的原则 公司的接待工作本着客观、真实和准确的原则,不得有误导性陈述,也不得 有夸大或者贬低行为。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特定对象调研来访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新闻 媒体、投资者、证券机构等特定对象的新闻采访、调研、一对一的沟通、现场参 观、分析师会议、路演和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认同 和支持的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 露主体和更具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进行交易的机构或个人,包括 但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第二 ...
有棵树(30020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08 14:16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信 息披露质量,促使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 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规定的 时间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 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报送深交所备案的行为。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 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 ...
有棵树(30020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08 14:16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证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障股东和公司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三)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 (四)必要时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 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并清晰约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义 务及法律责任。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关联人 ...
有棵树(30020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2-08 14:16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 审议董事的薪酬。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 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 展情况相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