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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棵树(300209) -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2025-12-08 14:16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定期报告 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有 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以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外部单位或个 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 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以及正在策 划、编制、审批和披露期间的重大事项。尚未公开是指公司董事会尚未在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者网站上正式公开发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 信息对外报送的监管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助董事会秘 ...
有棵树(30020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08 14:16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 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 ...
有棵树(30020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08 14:16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 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 ...
有棵树(30020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08 14:16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对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 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 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 ...
有棵树(30020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08 14:16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 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负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应由独立董事担任。 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其职务;主任委 员既不履行职务,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务的,任何一名委员均有权将有关 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主任委员职务。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 份的委员不再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性的,自动失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资格。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失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资格等原因而导致委员人数低于规定人数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按照本议事规 则的规定补选新的委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
有棵树(30020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2-08 14:16
第一章 总 则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控制权,泄露内 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 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具体负责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 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与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 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的对接,以及新闻媒体接待、股东咨询(质询)等服务工 作。 第三条 ...
有棵树(30020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08 14:16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有棵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委员的资格和义务除应 ...
有棵树(30020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2-08 14:16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 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 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 在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不适用前款规定。公司子公司为本条前款规定主体 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司子 公司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后应及时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司董事会秘 书履行决策程序及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可通过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防范措施。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 担反担保责任的能力。 第七条 董事会是公司担保行为的咨询 ...
有棵树(300209) - 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5-12-08 14:1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的职 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 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应 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 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等若干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共同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董事会聘任制。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由 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 ...
有棵树(30020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12-08 14:16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资金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子公司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应按照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勤勉尽责,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范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 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 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 与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