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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有树: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关于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02 10:43
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 关于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组会议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 关于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组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致: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 称"《破产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 整等事项》(以下简称"《深交所监管指引 14 号》")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 件以及《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 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出资人 组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对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见 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破产法》《深交所监管指引 14 号》等规定对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 件,并对有关 ...
*ST有树: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12-02 10:43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证券代码:300209 股票简称:*ST 有树 公告编号:2024-096 3、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 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人。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 日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 15 ...
*ST有树: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4-11-29 08:4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证券代码:300209 股票简称:*ST 有树 公告编号:2024-095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收 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 定书》((2024)湘 01 破申 19 号),长沙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 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 10.4.1 条第九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自 2024 年 10 月 8 日开 市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18 条规定 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10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4.1 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第七项至第十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 间,公司应当每五个交易日 ...
*ST有树: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2024-11-22 08:56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300209 股票简称:*ST 有树 公告编号:2024-093 1、有财产担保债权组 1、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收 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 定书》((2024)湘 01 破申 19 号)与《决定书》((2024)湘 01 破 61 号), 长沙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公司预重整阶段的临时管 理人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 2、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 风险。如后续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0.4.18 条的规定,公司 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2024 ...
*ST有树: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4-11-22 08:56
证券代码:300209 股票简称:*ST 有树 公告编号:2024-094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10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4.1 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第七项至第十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 间,公司应当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提示其股票可能被终止上 市的风险,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第 10.4.18 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具体情形 | 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 | --- | --- | |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 | 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亿元。 1 | | |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 √ |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 | | | 的审计报告。 | | 截至 ...
*ST有树: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2024-11-15 11:15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 整 计 划 草 案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释 义 债务人 有棵树公司/公司/债 务人/上市公司 指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 有棵树公司的出资人 /股东 指 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公告所载明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有棵树公司的全部股东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 释 义 | | 1 | | --- | --- | --- | | 摘 要 | | 5 | | 前 言 | | 7 | | 正 文 | | 9 | | 一、 | | 有棵树公司基本情况 9 | | | (一) | 有棵树公司概况 9 | | | (二) | 预重整及重整情况 9 | | | (三) | 资产情况 10 | | | (四) | 负债情况 11 | | | (五) | 偿债能力分析 12 | | 二、 | |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13 | | | (一) | 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 13 | | | (二) | 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范围 13 | | | (三) | 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内容 13 | | | (四) | 除权与除息 14 | | | (五) |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
*ST有树: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2024-11-15 11:15
2、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 风险。如后续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0.4.18 条的规定,公司 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 《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2024-084),长沙中院定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 14 时 30 分,采取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将本 次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0209 股票简称:*ST 有树 公告编号:2024-090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收 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 定书》((2024)湘 01 破申 19 号)与《决定书》((2024)湘 01 破 6 ...
*ST有树: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4-11-15 11:15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一) 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 根据《审计报告》,有棵树公司经审计后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整体上已严重 资不抵债,且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营及财务状况亦陷入困境。若债务人破产清 算,现有财产在清偿各类债权后已无剩余财产向出资人分配,出资人权益将调整 为零,届时将严重损害全体债权人和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为顺利引入重整投资人,挽救有棵树公司,避免退市和破产清算的风险,在 重整投资人的支持下,出资人和债权人需共同努力,共同分担实现债务人重整的 成本。因此,需对有棵树公司的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 (二) 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范围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 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有棵树公司出资人组由截至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公告载明的股权登记日在中 证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有棵树公司全体股东组成,上述股东在出资人组会议 召开公告载明的股权登记日后至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完毕前,由于交易或非 交易原因导致持股情况发生变动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效力及于其股票的受 让方及/或承继方。 (三) 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内容 ...
*ST有树: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
2024-11-15 11:15
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ST有树 公告编号:2024-091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日期:2024 年 12 月 2 日(星期一) 2、出资人组会议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收到长 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2024)湘 01 破申 19 号)与《决定书》((2024)湘 01 破 61 号),长沙中 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公司预重整阶段的临时管理人有棵 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 司重整的公告》(2024-07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 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公司 ...
*ST有树:关于与产业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2024-11-15 11:15
证券代码:300209 股票简称:*ST 有树 公告编号:2024-092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产业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与产业投资人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存在因触发协议约定情形而 导致协议被解除、终止的风险,亦可能出现产业投资人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 或及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2、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收 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 定书》((2024)湘 01 破申 19 号)与《决定书》((2024)湘 01 破 61 号), 长沙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公司预重整阶段的临时管 理人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 3、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 风险。如后续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18 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