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liZhihui(3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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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利智汇: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4-24 12:21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拟选举董事刘信国先生担任第五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李俊东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他职务不变。除上述调整外,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余成员保持不变,调整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 员如下: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4-015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梁彤缨先生(主任委员)、马文杰先生(委员)、刘信国先生(委员)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
鸿利智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4 12:21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不得无故拖延或阻挠。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 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 ...
鸿利智汇: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2:21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做好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工作岗位,是董事会审查、评价董事会秘 书工作成绩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主要任务及聘任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董事会秘书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任务是协助董事处理董事会日常工作,持续向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提醒并确保其了解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运作 的法规、政策及要求;协助董事及总裁层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切实履行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负责董事会、股东大会文件的有关组织和准备工作、 文 ...
鸿利智汇: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马文杰)
2024-04-24 12:21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 ——马文杰 本人作为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2023年度的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 积极参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充分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权,独立、公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义务,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马文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7年10月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就职于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和北 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现任上海文飞永律师事务所主任。2021年11月至今,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 | | 股东会出席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姓名 | 应列席 | 亲自列 | 通讯 ...
鸿利智汇: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2:14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提高 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 效果等进行的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公开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内部审计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遵循客观性、政策性 和预防为主的原则,对本公司及控股、参股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进行独立的审计监督。 第五条 公司 ...
鸿利智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2:14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一)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及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等环节 的人员;由于所任公司职务而知悉内幕信息的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信息披 露事务工作人员等。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 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收购人或 者重大资产交易相关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如有);相关事项的提案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因职务、工 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或者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 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有关人员;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 易或者对上市公司及其收购、重大资产交易进行管理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有关主 管部门、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从公司获取有关内幕信息的其他外部单位人 1 员;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审批等环节的其他外部单位人员。 (三)由于与第(一)(二)项相关人员存在亲属关系、业务往来关系等原因而知悉 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 ...
鸿利智汇: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4 12:14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4-008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 9 名,现场出席会议董事 4 名,以通讯方式参会表决董事 5 名,会议有效 票数为 9 票。会议由董事长李俊东主持,公司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3 年度经营层有效、充分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 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 ...
鸿利智汇: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4年4月)
2024-04-24 12:14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 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行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 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持有的股 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 为的自然人或法人。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鸿利智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4 12:13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制定适合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的长远 战略规划,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 益和质量,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对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建议主任 委员由公司董事长兼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期限与同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一致。委员任职期 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企业管理部为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
鸿利智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4 12:13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已经四 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出具 了川华信审(2024)第 002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现将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 2023 年度业绩较上年同期相比变动的主要原因: 1 本报告期,在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及价格下降趋势下,公司通过及时优化市场策 略,提升内部生产运营效率,加大客户开拓力度,维持并提升了营业收入规模,同 时,通过提升内部管理及降本增效措施降低成本,提高公司获利能力。 2、主要财务指标: | 项目 | 2023 年 | 2022 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 --- | --- | --- | --- | | 毛利率 | 22.56% | 21.34% | 1.22% | | 净利率 | 5.72% | 4.96% | 0.77%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3.5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