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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韵达: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12-13 14:32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4-078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及取得上述批准的时间等均 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发行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深圳市隽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隽光投资"),隽光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隽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隽飞 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隽光投 资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一 ...
光韵达: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2-13 14:32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4-084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基于审慎性原则,综 合考虑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审计需求等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 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做好 沟通及配合工作。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 ...
光韵达: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12-13 14:32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1 为满足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韵达""公司"或"发 行人")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4,892.00 万元(含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4,892.00 万元 (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巩固上市公司控制权,提升公司投资者信心 本次发行由深圳市隽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额认购,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 股股东深圳市隽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得到提升, 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 ...
光韵达: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2024-12-13 14:32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4-079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 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58,000,000股(含本数),以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计算, 公司总股本将上升至552,581,391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4,892.00万元,最终发行股份 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同意注册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为 准。若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 除权事项或其他导致公司发行前总股本变化的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和产业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本次发行于2025年6月30日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发行股票 ...
光韵达:关于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的公告
2024-12-13 14:32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4-081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 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市公司")于2024年 12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深圳市隽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隽光投资")作为本 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是控股股东深圳市隽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隽飞投资") 的全资子公司。认购对象隽光投资与控股股东隽飞投资作为一致行动人,均出具了《关 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公司于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不存在减持 所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2、本公司自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上市公司的股票,亦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3、如本公司违反前述承诺而发生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本公司承诺因减 ...
光韵达: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13 14:32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本次发行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 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 等程序。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4-077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
光韵达: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13 14:32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4-083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发行前,隽飞投资持有公司 25,498,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16%),合计 享有上市公司 107,400,017 股股票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21.72%),隽飞投资为公司的 控股股东,曾三林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后,按照发行数量上限 58,000,000 股计算,发行完成后,隽光投资持有 58,000,000 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0.50%)。隽飞投资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 司 83,498,000 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5.11%),隽飞投资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 165,400,017 股所享有的股票表决权(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9.93%),隽飞 投资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曾三林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1、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深圳光韵达光电科 ...
光韵达: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24-12-13 14:32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1 发行人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预案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 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 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 ...
光韵达: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2024-12-13 14:32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4-082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一)公司收到的监管措施情况 经自查,最近五年公司共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一份监管函和深圳证监局出具一 份警示函。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5月2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深圳 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侯若洪、王军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91号), 函件指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韵达")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 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 ...
光韵达: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13 14:32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4-085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4:30 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周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