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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力达: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7-05 11:05
证券代码:300240 股票简称:飞力达 编号:2024-062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7月22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22日(星期 ...
飞力达: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4-07-01 07:49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飞 力达物流(深圳)有限公司于近期获得政府相关部门2024年资助资金人民币1,81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 | 提供补 | | | | | | 与资产/ | 是否具 | 是否与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序 | 获得补助 | 助的主 | 收到补贴 | | 补助 | 金额 | 补助依据 | 收益相 | 有可持 | 司日常经 | | 号 | 的主体 | 体 | 时间 | | 形式 | (万元) | | 关 | 续性 | 营活动相 | | | | | | | | | | | | 关 | | | 飞力达物 | 业务相 | 2024 | 年 | | | | 与收益 | | | | 1 | 流(深圳) | 关政府 | 06 月 28 | | 现金 | 1,81 ...
飞力达: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6-03 07:48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和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议案》,同意公司为 2024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 保,主要为关税保付保函、履约保函、投标保函等业务的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22,000 万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额度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 为人民币 7,0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签署 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
飞力达:关于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2024-05-20 07:42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力达 编号:2024-052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姚勤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电话:0512-55278563 传真:0512-55278558 关于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 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童少波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童少波先生因个人原 因提出辞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童少波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童少波 先生原定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童少波 先生本人及配偶和其他关联人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 行的承诺事项。 童少波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 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童少波先生任职期间 所做 ...
飞力达:关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5-17 11:22
江苏王建华律师事务所 JiangsuWangjianhuaLawfirm 法律意见书 江苏王建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 律 意 见 书 致: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王建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杨春辉、季峰峰出席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 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等事宜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公司保证和承诺其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 实的原始书面材料、电子邮件。有关副本材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公 ...
飞力达: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7 11:21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力达 编号:2024-051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 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公 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 一、股东大会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3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 在昆山经济技术 开发区玫瑰路999号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4年5 月17 ...
飞力达:关于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2024-05-06 08:16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24-049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耿昊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耿昊先生自 2024 年 2 月 6 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法 律法规允许的方式,拟增持公司股票数量不少于 50 万股,不高于 100 万股。 2、公司于近日收到耿昊先生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耿昊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 增持公司股份 53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0.14%。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耿昊先生。 2、本次增持主体耿昊先生在 2024 年 2 月 ...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姚勤、耿昊、童少波、李镭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04-25 11:23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4257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13921060000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 施并对姚勤、耿昊、童少波、李镭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姚勤、耿昊、童少波、李镭: 经查,你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晚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其中,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二节第六项"分 季度主要财务指标"中"第四季度"部分及第三节第四项"主营业务分析"中"收入与成本"部分存在多处计 算错误。 公司上述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 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姚勤、副董事长兼总裁耿昊、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童少波、财务总监李 镭未能勤勉尽责,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对公司2023年年报相关披露不准确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 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姚勤、耿昊、童少波、李镭采取出具警 ...
飞力达(300240) - 2023 Q4 - 年度财报(更正)
2024-04-25 10:42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力达 公告编号:2024-048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370,770,2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 ...
关于对飞力达的监管函
2024-04-24 13:42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责任人的监管函 请你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 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 1 次发生。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59 号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责任人: 根据《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姚勤、耿昊、童少波、李镭采取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75 号),你公司《2023 年 年度报告》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收入与成本等部分多处 信息披露有误。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和第 5.1.1 条的规定。 你公司董事长姚勤、总裁耿昊、董事会秘书童少波、财 务总监李镭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和第 4.2.2 条的规定,对 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4 月 24 日 2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