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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力达: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12-20 10:55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 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公司财务进行检查,对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监 事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 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四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 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 适用于监事。 第五条 监事的任期每 ...
飞力达: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4-12-20 10:55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管理和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内部各管理层 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为管理层正确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和依据,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不断提高企业运营的效率及效果、改善公司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设立的审计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 、会计准则、财务制度、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及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对公司的财 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 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 ...
飞力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
2024-12-20 10:55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四)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 2 个交易日内;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的信息申报与 披露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 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 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 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 ...
飞力达: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20 10:55
证券代码:300240 股票简称:飞力达 编号:2024-085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8日(星期三)下午14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8日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 ...
飞力达: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0 10:55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24-082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于2024年11月14日期限 届满,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共自主行权2,408,200份,公司总股本由 369,154,750股变更为371,562,95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6,915.475万元变更为 37,156.295万元。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及此次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以书面和邮件的形式发出,2024 年 12 月 20 日通过 ...
飞力达: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20 10:5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上海市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5、27层 邮编:200041 23-25, 27/F, Garden Square,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1668 传真/Fax: +86 21 5234167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飞力达"或"公司")的委托,作为公司实施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已就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有关事宜、 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有关事宜,于2020年11月27日出具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飞力 ...
飞力达: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12-11 09:29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24-080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三、银行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1.担保函性质:见索即付关税保函。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和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非融资 性担保指不直接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经济担保活动,主要包括项目履约等业务的担 保等,包括关税保付保函、履约保函、投标保函等业务的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22,000 万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额度为人民币 7,0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 ...
飞力达: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12-10 09:29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24-079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和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非融资 性担保指不直接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经济担保活动,主要包括项目履约等业务的担 保等,包括关税保付保函、履约保函、投标保函等业务的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22,000 万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额度为人民币 7,0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 ...
飞力达: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5 08:48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24-077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8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发出。2024年11月 15日通过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 事9人(其中副董事长吴有毅先生、董事钱康珉先生、董事金景女士、独立董事 赵先德先生、陈江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姚勤先生主 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 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 ...
飞力达: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的公告
2024-11-15 08:48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24-078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的公告 二、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 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李镭先生递交的辞职申请。李镭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 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其辞职后仍在公司任副总裁职务。 李镭先生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2026 年 5 月 18 日)。李镭 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51,8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李镭先生不存在应当履 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进行股份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