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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晶科技: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9 11:01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4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无锡市汉江路 5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坚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与举行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表决并签字确认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
和晶科技: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29 11:01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战略与投资评审工作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以公司 企管部作为牵头单位,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工作,工作组成员无须是战 略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率和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 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 ...
和晶科技: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29 11:01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委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担任,其中两名委员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专业 会计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委员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 组织以及审计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
和晶科技: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3-12-29 11:01
第三条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 上市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 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四条 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服务。 第五条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 的一种表决方式。 第六条 信息公司为公司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业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
和晶科技: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2-29 11:01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无锡和 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定要求 披露的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在规 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 按规定程序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必须向所有投 资者公开披露,以使所有投资者均 ...
和晶科技: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3-12-29 11:01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杜绝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以维护信息 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法律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 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 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二 ...
和晶科技: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29 11:01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5 2、修订对照表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说明如下: 1、修订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现行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拟修订内容如下: | 本次修订前 | 本次修订后 | | --- | --- | | 第二十八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 | 第二十八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 | | 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
和晶科技: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29 10:58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无锡和晶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并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条件、选择标准和 程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委员由董事担任,其中两名委员为独 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委员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 ...
和晶科技: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29 10:58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能 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上市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 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大会。 ...
和晶科技: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2023-12-29 10:58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各关联 方发生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依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关联交易时,须遵循贯彻以下原则: 3、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基本 商业原则; 4、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在必需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执行《公司章程》规定 的回避表决制度。 第二章 关联方与关联交易的确认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1、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1、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必须发生之关联交易,须遵循如实披露的原则; (3)由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