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珈伟新能:珈伟新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6 10:24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珈伟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经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会 委员由董事会提名表决通过。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会提名表决通 过。 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不 履行职务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 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 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薪酬与考核委 ...
珈伟新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06 10:24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墨竹工卡振发电力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拟收购墨竹工卡振发电力 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该项交易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有利于解决振发 系欠公司的应收账款问题。此项收购涉及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收购墨竹电站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黄惠红、陈曙光、扶桑 2023 年 12 月 6 日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珈伟新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6 10:22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3-137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于2023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鉴于本次审议事项紧急, 经全体监事确认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一致同意于2023年12月5日以现场表决 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共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 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大宝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服务过程中,坚持独 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按时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对 公司的规范化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监事会同意续聘 亚太 ...
珈伟新能: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3-12-06 10:22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3-138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 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亚太(集团)自 2020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 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综合考虑该所的 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核,公司拟续聘亚太(集团)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 ...
珈伟新能:珈伟新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6 10:22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 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 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 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 ...
珈伟新能: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墨竹工卡振发电力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12-06 10:22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墨竹工卡振发电力发展有限 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因本次收购的标的股权存在质押、冻结等情形,需先取得债权相关方的同意, 并配合解除相关权利的限制。又因需与标的债权人沟通的事项较多,各方履行相 关决议的程序和时间较长,可能存在交易进度不可控、交易结果不确定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背景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发能源")是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源")的原控股股东,其主要业务为光伏电站投资和运 营。2015 年,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 收购了江苏华源 100% 股份,至此振发能源成为公司 5%以上重要股东。江苏华源作为振发能源曾经的 子公司,其主营业务是为光伏电站业主提供 EPC。振发能源及其关联方(以下简 称"振发系")曾为江苏华源的主要客户,江苏华源为振发系提供了较大体量的 EPC 业务,江苏华源对振发系产生大量应收账款。振 ...
珈伟新能:珈伟新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6 10:22
第一条 为强化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提高决策效率,实现对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设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内部及外部财务审计监督和核査工 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保证审计委员会规范、有效的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其中至少有一 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由董 事会提名表决通过。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审计委员会委员 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 司章程》或本细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任职期间如有审 计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本 ...
珈伟新能:《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
2023-12-06 10:22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情况对照表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管理的需要,董事会同意 对《公司章程》进行更新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一)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 人士担任。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 | | --- | --- | |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 | 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 | 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 (一)审计委员会 | |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 | | 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 | | 3、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 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 | | 4、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 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 | 5、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 |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 | | 的其他事项。 | 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
珈伟新能:珈伟新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06 10:22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指定证 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 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 事会秘书的工作,对于董事会秘书提出的问询,应当及时、如实予以回复,并提 供相关资料。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的种类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 ...
珈伟新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意见
2023-12-06 10:22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 年第一次会议意见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拟以 3,200 万元的价格收购 墨竹工卡振发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有利于解决振发系欠公司的应收账 款问题。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黄惠红、陈曙光、扶桑 2023 年 12 月 6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发出会议通知 及议案资料,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 一次会议。经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对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意见 如下: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墨竹工卡振发电力发展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