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wei Energy(3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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珈伟新能(3003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24 08:45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者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 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除本制度第八条规定情形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本制度的规定继续履 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
珈伟新能(30031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24 08:45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 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或已 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 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机构、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 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和各分支机构。本制度 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珈伟新能(3003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1-24 08:45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 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珈伟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薪酬考核周期为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 日,考核时间为会计年度结束至本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日。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与公司效益相适应、与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三)薪酬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的原则; (四)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
珈伟新能(300317) - 财务管理制度
2025-11-24 08:45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会 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真实、准确、完整地提 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可参照公司财务 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确立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控制财务风 险。公司财务管理按照制定的财务战略,合理筹集资金,有效营运资产,控制成 本费用,规范收益分配,加强财务监督和财务信息管理。 第四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建立健全企业内 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财务状态,为经营活动提供 决策支持。 第五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选择合理的筹资方式和结构,有效利用公 司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预算、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工 作;通过筹资、投资、经营、利润分配活动,正确处理各项财务关系;建立健全 财务预算体系, ...
珈伟新能(30031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24 08:45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 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珈伟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 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 ...
珈伟新能(3003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1-24 08:45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都 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应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 报备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 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不得进行内幕交易 或配合他人操纵股票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一条 为规范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珈伟新 ...
珈伟新能(30031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4 08:45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 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 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保证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珈伟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结合 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至 7 名董事组成,由董事会提名表决通过。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董事长担任,由董事会提名表决通 过。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不 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其指定1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 ...
珈伟新能(30031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4 08:45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提高决策效率,实现对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内部及外部财务审计监督和 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保证审计委员会规范、有效的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珈伟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其中至少有 1 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 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 ...
珈伟新能(30031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24 08:45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到本制度规定的标准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 生重大影响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发行的股票或其他证券及其衍生 品种的价格或者投资决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 ...
珈伟新能(30031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4 08:45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认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至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提名表决通过。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会提名表决 通过。 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