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wei Energy(3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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珈伟新能: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12-26 10:49
上市公司名称: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珈伟新能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票代码:300317 信息披露义务人: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百果路 99 号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百果路 99 号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 3.99%,不再是 5%以上股东。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1 声 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珈伟新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 ...
珈伟新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司法拍卖过户完成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26 10:49
3、本次权益变动后,振发能源持有公司股份 33,085,89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3.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4-087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司法拍卖过户完成 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权益变动情况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发能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股权质押被司法拍卖及司法强制执行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 | --- | --- | --- | --- | --- |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振发能源 | 无限售流通股 | 50,991,490 | 6.14% | 33,085,890 | 3.99% | 三、其他说明 1、 ...
珈伟新能: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2024-12-13 08:56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4-085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 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振发能源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发能源")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492,600 股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 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公司于今日经网络 查询获悉,上述拍卖的标的股份已完成竞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竞拍结果 根据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paimai.jd.com/307703780) 发布的《成交确认书》,本次司法拍卖竞价结果具体如下: ...
珈伟新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12-12 11:17
一、担保情况概述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珈伟新能")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并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 2024 年度为全资、控股 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向深圳珈伟低 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珈伟低碳")及其控股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不 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下一阶段主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盘活存量资产,优化 长短期负债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珈伟绿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珈伟 绿能")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新 沙支行")申请授信额度 1,0 ...
珈伟新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的公告
2024-12-09 08:32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4-083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达到 1%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是 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司于 202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 | | 年 | 4 | 月 | 24 | | | | | | | | 5%以上 | | | 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上海 | | | | | | | | | | | | | | | | | 储因履行与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需要, | | | | | | | | | | | | | | | | | 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
珈伟新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2024-12-06 08:48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4-082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 2、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阜阳泉赋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成长价值的认可,计划增持公司 股份。 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阜阳泉赋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阜阳泉赋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阳泉赋") 出具的《关于增持珈伟新能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次增持计划时间过半,阜阳泉赋主要因受节假日及定期报告窗口期、市场行情 波动和自身资金安排等综合因素影响 ...
珈伟新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9 09:38
1、审议通过《关于置换抵押物的议案》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4-081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 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砚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共7 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授信及控股股东提供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 "华夏银行")申请 50,000 万元(以下均 ...
珈伟新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4-11-15 08:58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4-080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作为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珈伟新能或公司)持 股5%以上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累计变动达5%时,未按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公告 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下同)第 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我局 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其他说明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储阳 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
珈伟新能:珈伟新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11-15 08:57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楼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26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德恒 06G20240160-00003 号 致: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召开。北京德恒 (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陈红雨律师、邓舒 怡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德恒律师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