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GDA STOCK(30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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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大股份(30032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6 11:33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 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 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 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 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 ...
同大股份(30032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26 11:33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了提高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满足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原则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 务报告相关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 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
同大股份(30032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26 11:33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下称"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 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 ...
同大股份(30032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26 11:33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证券事务部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 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事务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证券事务部或者直接向 董 ...
同大股份(3003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26 11:33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等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公司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 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 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 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报其个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兄弟姐妹等)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 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加强对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
同大股份(30032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9-26 11:33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 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五)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 聘进行会计报 ...
同大股份(300321) - 外部信息使用管理办法
2025-09-26 11:33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外部信息使用管理事务,确保信息披露公平性,杜绝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各分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正在策划或 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报送信息实行分级和分类管理。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 送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对外报送的监管工作,公司证券事 务部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单位或相关 人员应按本办法规定履行对外报送信息的审核管理程序。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 ...
同大股份(30032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6 11:3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 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以及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委员会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 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 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过 半数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1 以连任。期间 ...
同大股份(300321)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9-26 11:33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 作用,强化对董事会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保护中小股 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3名独立董事,其中包括一名会计专业 ...
同大股份(300321) - 同大股份公司章程
2025-09-26 11:33
| 第一节 | | | | --- | --- | --- | |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9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3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6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5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0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2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36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 41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1 | | 第一节 | 通知 | 42 | | 第二节 | 公告 | 42 | | 第一节 |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43 | | 第二节 | 解散和清算 | 44 | | 第十一章 | 附则 | 47 | 第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