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nggui(30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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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贵电器: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11-27 10:35
证券代码:300351 证券简称:永贵电器 公告编码:2024-056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3、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和《考核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 2023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原因,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 P 为 91.61%,公司董事 会同意公司对预留授予的 35 名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0.5034 万股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总计 0.5034 万股,公司 拟以 6.85 元/股的价格回购 3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0.5034 万股 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尚未完成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回购注销手续。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 ...
永贵电器: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7 10:35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监事会同意 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 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上述延长有效期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证券代码:300351 证券简称:永贵电器 公告编码:2024-054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 08:00 在公司行政大楼 5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会议由公司 ...
永贵电器: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11-20 09:11
证券代码:300351 证券简称:永贵电器 公告编码:2024-052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0 月 28 日,限售股 份起始日为 2022 年 11 月 22 日,发行时承诺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为 24 个月,现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五); 2、本次可解除限售人数:170 人; 3、本次解除限售数量:41.3464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387,917,117 股的 0.1066%。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1、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
永贵电器_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4-11-19 07:14
股票简称:永贵电器 股票代码:300351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Yonggui Electric Equipment Co.,Ltd.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 号东方证券大厦)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风险。 1-1-1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 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
永贵电器_会计师反馈意见回复
2024-11-19 07:13
| | | | 一、 | 问题 | 1…………………………………………………………第 | | 1—65 | 页 | | --- | --- | --- | --- | --- | --- | | 二、 | 问题 | 2…………………………………………………………第 | | 65—77 | 页 | | 三、 | 问题 | 3……………………………………………………… | 第 | 77—122 | 页 | 关于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4〕122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020023 号,以下 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永贵电器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公司连接器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结构件、金属原料、塑胶材料、线材 及其他辅料等,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采购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分别为 76.74%、 77.01%、76.02% ...
永贵电器_证券发行保荐书(申报稿)
2024-11-19 07:1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关于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 号东方证券大厦) 之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3-1-1 | 目录 2 | | | --- | --- | | 第一节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 | | 一、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和项目组成员简介 3 | | | 二、发行人情况 3 | | | 三、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来情况 4 | | | 四、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5 | | | 第二节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6 | | | 第三节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7 | | 一、推荐结论 7 | | | 二、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说明 7 | | | 三、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7 | | | 四、关于发行人聘请第三方行为的专项核查意见 ...
永贵电器_上市保荐书(申报稿)
2024-11-19 07:1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 号东方证券大厦)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 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 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中相同的含义。 3-3-1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目 录 | 声 明 ………………………………………………………………………………………………………………………………………………………………………………………………………………………………………………………………………………………… 1 | | --- | | 目 求…… | | 一、发 ...
永贵电器_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回复意见
2024-11-19 07:13
股票简称:永贵电器 股票代码:300351 关于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 号东方证券大厦)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9 月 4 日签发的《关于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020023 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根据贵所问询函的要求,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永贵电器"、"公司"或"发行人")会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发行人会 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天健会计师")、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 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答复如下,请予审核。 本回复报告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和简称与《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各项用语和简称的含义相同。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 ...
永贵电器: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24-11-19 03:47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关 于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致: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与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永贵电器")签署的《专项法律服务委托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