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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事特前三季度营收24.61亿元同比增6.52%,归母净利润9426.81万元同比降54.25%,毛利率下降5.29个百分点
Xin Lang Cai Jing· 2025-10-27 12:26
Core Insights - ST Yishite reported a revenue of 2.461 billion yuan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5,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growth of 6.52% [1] - The company's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94.2681 million yuan, a decline of 54.25% year-on-year [1] - The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stood at 0.04 yuan [1] Financial Performance - Gross margin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was 27.67%, down 5.29 percentage points year-on-year [1] - Net margin was 3.97%, a decrease of 5.35 percentage points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 [1] - In Q3 2025, the gross margin was 29.06%, down 8.62 percentage points year-on-year but up 5.55 percentage points quarter-on-quarter [1] Cost Structure - Total operating expenses for the period were 480 million yuan, a decrease of 22.7362 million yuan year-on-year [2] - The expense ratio was 19.48%, down 2.25 percentage points from the previous year [2] - Sales expenses increased by 1.04%, while management, R&D, and financial expenses decreased by 16.71%, 1.16%, and 12.17% respectively [2] Shareholder Information - As of the end of Q3 2025, the total number of shareholders was 62,300, a decrease of 3,857 or 5.83% from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half [2] - The average market value held per shareholder increased from 139,300 yuan to 193,800 yuan, a growth of 39.17% [2] Business Overview - ST Yishite, established in June 2001 and listed in January 2014, is headquartered in Dongguan, Guangdong Province [2] - The company's main business includes R&D, production, sales, and services of UPS and other power electronic devices [2] - Revenue composition includes high-end power equipment and data centers (42.72%), energy storage products and systems (31.38%), new energy income (12.58%), new energy generation equipment and development (8.47%), and 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facilities (4.40%) [2]
ST易事特(300376)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0-27 11:01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5-066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三)上午 10: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易事特集团股份有 ...
ST易事特(30037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50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 附则 6 | | --- | | 第五章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 2页共 6 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 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 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 ...
ST易事特(300376)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50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 |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控制经营风险,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审计监 督体系,保证企业遵守国家的财经法规,改善经营管理,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 准则第 1101 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 审计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本公司及所属机构 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 建议,以促进本公司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分、子公司以及上述机构相关负责人依照本制度接受审 计、监督。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 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 保密 ...
ST易事特(30037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7 10:50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制定)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 | |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易事特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未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
ST易事特(300376) - 《投资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50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理财"是指公司的短期财务投资行为,具体包括 公司预计短期持有的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国债逆回购交易及其他经董事会 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超过 50%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 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或 其他主体。 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1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理财管 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投资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提升公司 经济效益,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 ...
ST易事特(300376) -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50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 | |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 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 易商协会")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自律处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公司 ...
ST易事特(30037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50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1 | |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信息管理,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保护公司、股 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管理规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 规范性文件及《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 ...
ST易事特(300376) - 《反舞弊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50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X | | --- | | |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反舞弊工作, 切实防范与打击舞弊行径,明确舞弊行为定义、预防措施及处理规则,建立全员 参与的廉洁治理体系,保障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公司业务稳健、持续发展,根 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反 舞弊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公司全体员工(含实习生、劳务派遣、 外包员工)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公司的内部控制制 度、防止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三条 公司开展反舞弊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强化内部控制,建立舞弊风险防范机制; (二)全员参与:全体员工有责任举报舞弊行为,配合调查; (三)客观公正:调查处理过程须遵循事实,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四)保密原则:保护举报人及调查信息,严禁泄露。 第四条 公司反舞弊内控机制,包括设立举报投诉渠 ...
ST易事特(300376) - 《重大事项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50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管理,明确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方法和流程,确保公司合法、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披露重大事项的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重大事项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五)其他可能接触公司重大事项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公司派驻 控股及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内部信息报告的第一责任人,负 有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重大信息的义务,其职责 包括: (一)负责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对重大信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