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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股民索赔案一审胜诉!原实控人何思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Xin Lang Zheng Quan· 2025-06-23 07:19
Core Viewpoint - The court has ruled that Easy Special (易事特) must compensate investors for losses due to false statements, with the original controlling person, He Simu, also bearing joint liability [1] Group 1: Legal Proceedings and Financial Penalties - The Guangzhou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has issued a judgment requiring Easy Special to compensate investors who purchased shares between March 15, 2018, and May 11, 2023, and sold or held them after May 11, 2023 [1] - Easy Special was fined 8 million yuan for financial fraud, while He Simu was fined 10 million yuan and banned from the market for 10 years due to his significant role in the fraudulent activities [2] - He Simu has previously been penalized over 160 million yuan for market manipulation, including selling shares at high prices without proper disclosure [3] Group 2: Financial Fraud Details - Easy Special engaged in systematic financial fraud through three main methods: fabricating trade chains with clients, misclassifying financing activities as revenue, and recognizing income from equipment procurement without assuming risks [1] - In 2018, Easy Special inflated its revenue by 1.293 billion yuan, which accounted for 27.78% of the reported revenue for that year, indicating significant financial misrepresentation [1]
ST易事特(300376)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6-03 08:24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5-034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分别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股东权益及实施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 划。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其中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回购 股份 ...
ST易事特(300376)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05-20 11:36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致: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会")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召开。上海市锦天城(深 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受公司委托,指派何煦律师、高铭泽律 师(以下简称"锦天城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锦天城律师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锦天城律师查阅了按规定需要查阅的文件以及锦天城 认为必须查阅的其他文件。在公司保证提供了锦天城 ...
ST易事特(300376) -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5-20 11:36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5-033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交易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部五路 1 号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 ...
ST易事特(300376) -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5-05-16 08:36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5-032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决议,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现再次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 定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 通过 ...
ST易事特(300376)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05-07 10:43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5-030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业务及担保情况概述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2024 年 5 月 22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孙公司拟开展融资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 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资金流动性,同意为 中能易电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易电")、河北银阳新能源开发 有限公司、大荔中电国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淮北易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宿迁兴塘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淮安铭泰光伏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池州市中科阳 光电力有限公司、肥城市君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启东易电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共 计九家全资子、孙公司开展的融资事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1,000 万元,公司为 其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9,4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除中能易电 ...
ST易事特(300376) -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5-05-07 10:43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第一大股东扬州东 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函告,获悉东方集团所持有公司的部 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 股 东 |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 本次解除质 | 占其所持股 | 占公司总 | 质押开 | | 解除质 | | 质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名 | 大股东及一 | 押股份数量 | 份比例(%) | 股本比例 | 始日期 | | 押日期 | | 人 | | 称 | 致行动人 | (万股) | | (%) | | | | | | | 东 方 | 公司第一大 | 4,500 | 6.0907 | 1.9328 | 2021 5 月 | 年 | 2025 月 | 年 6 | 国联 民生 证券 | | 集 | 股东 | | | | | 12 | 5 | | 股份 | | 团 | | | ...
ST易事特(300376)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5-06 08:56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5-029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相关规定,现将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的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24,885,660 股,回购总金额为 79,652,355.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 购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0689%,最高成交价为 4.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35 1 元/股。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为 16,826,620 股,回购总金 额为 54,973,310.20 元(不含交易费用),该部分股份回购已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 实施完成;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途的股份为 8,059,040 ...
ST易事特2025年一季度财务表现稳健,但需关注应收账款和盈利能力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4-30 04:39
近期ST易事特(300376)发布2025年一季报,证券之星财报模型分析如下: 营收与利润 ST易事特在2025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6.39亿元,同比下降4.52%。归母净利润为4421.21万元,同比 下降3.95%。然而,扣非净利润达到4830.12万元,同比上升19.52%。这表明公司在非经常性损益方面有 所改善。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总计1.04亿元,三费占营收比为16.24%,同比下降2.91%。这说明公司 在费用控制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现金流与资产状况 每股经营性现金流为0.08元,同比大幅增长680.68%,显示出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现金流状况显著改 善。货币资金为21.01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35%。应收账款为29.65亿元,同比减少7.09%,但仍占最 新年报归母净利润的1567.06%,需持续关注其回收情况。 盈利能力 公司业绩主要依靠研发及营销驱动,需进一步研究这些驱动力的实际效果。自上市以来,公司累计融资 总额23.54亿元,累计分红总额6.94亿元,分红融资比为0.29。 公司的毛利率为32.64%,同比增加了4.23个百分点,显示出公司在成本控制方面的进步。然而,净利 ...
ST易事特(300376)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5-04-28 16:41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四月 | > | | ---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审计机构和人员 1 | | 第三章 | 审计原则和依据 2 | | 第四章 | 审计部职责 2 | | 第五章 | 内部审计机构的权限 3 | | 第六章 |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4 | | 第七章 | 附则 5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控制经营风险,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审计监 督体系,保证企业遵守国家的财经法规,改善经营管理,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 则第 1101 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 审计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本公司及所属机构 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 建议,以促进本公司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公司所属各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