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st Group(300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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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事特(300376) - 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5-03-11 08:26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5-008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新平慧盟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平慧盟")函告,获悉新平慧盟所持有公司的部 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 5%以上股东新平慧盟所质押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平仓 风险,新平慧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 | 累计质 | 占其所 | 占公 | 已质押股份 | 未质押股份 | | --- | --- | --- | --- | --- | --- | --- | --- | | | (万股) | 例 | 押股份 | 持股份 | 司总 | 情况 | 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 团")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50%,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 动人相关质押情况说明如下: ...
ST易事特(300376) -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03-04 08:36
一、融资及担保事项概述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202 4 年 12 月 19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事项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子公 司的业务发展,增强资金流动性,同意新疆昌易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 易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6.3 亿元授信融资,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昌 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易新能源")为该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8.8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昌易新能源持有的昌易公司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昌易公司应收账款及设备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额度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事项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昌易公司获得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租") 提供的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60,000 万元。昌易公司与江苏金租签订如下合同: | 序号 | ...
ST易事特(300376)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3-04 08:34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分别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股东权益及实施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 划。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其中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回购 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5 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6 日公 司在巨潮 ...
ST易事特(300376)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2-05 08:06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5-005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分别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股东权益及实施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 划。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其中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回购 股份 ...
ST易事特(300376) -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续期的公告
2025-01-23 07:52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5-004 一、 股东本次股份质押续期的基本情况 (一)初始交易情况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扬州东方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函告,获悉东方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质 押股份办理了质押续期,具体事项如下: 本次股份质押续期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所涉及 的质押续期股份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2021 年 5 月 12 日,东方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4,600 万股以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初始交 易日为 2021 年 5 月 12 日,质押到期购回日为 2022 年 5 月 12 日。2022 年 5 月 16 日、2023 年 5 月 12 日、2024 年 5 月 13 日,东方集团与国联证券就上述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三次股份质押续期 ...
易事特(300376)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21 09:58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 expects a net profit of approximately 180.12 million RMB for 2024, a decrease of 58%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s profit of 566.87 million RMB[2] - The net profit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is projected to be around 131.12 million RMB, down 56.87% from 434.56 million RMB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2] -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for the reporting period are estimated at approximately 49 million RMB, a decrease of about 79 million RMB from the previous year's 128 million RMB[6] Factors Affecting Profit - The decrease in profit is attributed to a reduction in business order volume and prices, delays in the progress of new energy projects, and a decrease in the operational capacity of photovoltaic power stations[6] - The company has increased management and marketing investments during the reporting period, impacting overall profit margins[6] Strategic Plans - The company plans to leverage national policies and the "East Data West Computing" strategy to enhance its market expansion and management capabilities[6] Reporting and Auditing - The financial data presented is preliminary and has not been audited by an accounting firm, with detailed figures to be disclosed in the 2024 annual report[7]
ST易事特(300376)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1-03 08:12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5-001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分别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股东权益及实施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 划。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5 元/股(含本数)。具 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
ST易事特:关于东方集团、广东恒锐及何思模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2024-12-27 09:45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4-077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集团、广东恒锐及何思模先生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 年 12 月 26 日,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 何思模先生与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东恒锐") 签署了《关于转让所持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对 2020 年 7 月 21 日、2023 年 10 月 26 日上述三方签署的《关于转让所持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关 于转让所持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 称"《补充协议(一)》")予以补充约定。 协议签署后,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状态不发生变化。 2、2023 年 1 月 8 日,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物集 团")、广东恒锐、东方集团及何思模先生签署了《关于转让所持易事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股 ...
ST易事特: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4-12-19 11:07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4-076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星期四)上午 10: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9 日交 易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12 月 1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 ...
ST易事特: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12-19 11:07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星期四)召开。上海市 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受公司委托,指派陈特律师、 杨阳律师(以下简称"锦天城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锦天城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 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锦天城律师查阅了按规定需要查阅的文件以及锦天城 认为必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