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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莱克(30038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1:02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斯莱克 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七条规定的自然 人、法人或其组织所持有公司股票和其衍生品种的管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 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
斯莱克(30038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1:02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 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七)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 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1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董 ...
斯莱克(30038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5 11: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运作,保证股东会召集、召开、决议程序的合法性,提高股东会议事效 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苏州斯莱克 精密设备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 则。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 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和《公司章程》规 ...
斯莱克(30038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5 11:02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确保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保证公司管理层认真贯彻执行和组 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切实履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结构的职权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总经理是指总经理本人或经合法授权以总经理名义对外行 使其权限的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总经理聘任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 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和勤 勉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 ...
斯莱克(30038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1:02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 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出现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
斯莱克(30038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5 11:02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 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和全体股东负责,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 章程》确定。 公司应当聘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 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其他高级管理 ...
斯莱克(30038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1:02
对外投资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产品、股权、不动 产、经营性资产、单独或与他人合资、合作的形式新建、扩建项目以及其他长期、 短期债券、委托理财等。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 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苏州斯 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 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的,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执行。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
斯莱克(300382)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1:02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 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 称"《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 保应执行本制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 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 公 ...
斯莱克(30038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1:02
1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 公司所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 险,促进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内部审计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五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通过其内部审计活动,促进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 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 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
斯莱克(300382) - 斯莱克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5-09-25 11:02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本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登记结算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股东、公司和 个人利益的一致,改善公司治理水平; 2、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 而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3、立足于当前公司业务发展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 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