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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慧康(30045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2:18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 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 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 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六条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负有保荐责任,保荐 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的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期间届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保荐机构应 当继续履行募集资金相关的持续督导职责。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七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 ...
创业慧康(30045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2:18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九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创业慧康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公司称财务总 监)。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 ...
创业慧康(300451)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2:18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九月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公司称财务总监)。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由委员会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 ...
创业慧康(30045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2:18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九月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和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 决策中心作用,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行政法规、《公司 章程》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职工代表董 事),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的人数占董事会人数的比例不应低于三分之 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 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规定条件时, 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 ...
创业慧康(30045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2:18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 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条 为规范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引 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 ...
创业慧康(300451)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2:18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以下简称《履职指引》)、《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相关的法律 法规的规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负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与《公司章程》要求董事的一 般义务,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勤勉的义务,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 ...
创业慧康(30045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2: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管理和审计监督,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企 业经营活动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第 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创业 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通过运用 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 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内部审计制度 (一)根据审计工作需要,要求被审计部门(单位)按时报送审计期间内 有关经营管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被审计部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岗位职责与分工的书面文件;2、财务资料,包括会计账簿、凭证、报表、开 户银行对账单等;3、相关业务合同、协议等;4、各项资产证明、股权证明; 5、各项债权的对方确认函;6、与客户往来的重要文件;7、重要 ...
创业慧康(30045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2:18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 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作为公司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法规、《创业板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深交所其他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 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 益。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 ...
创业慧康(30045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2:18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 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或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 也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二章 禁止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 让: 第一条 为加强对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 ...
创业慧康(300451)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2:18
二〇二五年九月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占用方")占用公司资金、侵占公司利益 的长效机制,防范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 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占用方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 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占用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 借给占用方资金,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提供给占用方使用的资金, 以及与占用方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占用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占用方与纳入公司合并 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