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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慧康(300451)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2025-01-22 10:4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10003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 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 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 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公司已保证其向本所提供的与本法律意见相关的信息、文件或资料均为 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文件资料 为副本、复印件的,内容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所有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民 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所有文件或资料上的签 字和印章均为真实。 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2)第 ...
创业慧康(300451) -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1-22 10:42
证券代码:300451 证券简称:创业慧康 公告编号:2025-004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创 ...
创业慧康(300451)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22 10:42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 定,公司决定作废上述员工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11 万股,其中作废的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为 111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为 0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 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证券代码:300451 证券简称:创业慧康 公告编号:2025-002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
创业慧康(300451)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22 10:42
| 项目 | 本报告期 | | | 上年同期 | | | --- | --- | --- | --- | --- | --- | |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 亏损:17,500 | 万元至 | 万元 13,500 | 盈利:3,668.85 | 万元 | | 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 | 亏损:19,500 | 万元至 | 万元 15,500 | 盈利:3,399.54 | 万元 | 证券代码:300451 证券简称:创业慧康 公告编号:2025-005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注:以上表格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 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 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 ...
创业慧康: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5 10:19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 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二○二四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 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七条规定的自然人、法 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股份买 卖行为。 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
创业慧康: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5 10:19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二○二四年十二月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 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 易价格异常波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形 象、商业信誉、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及日常正常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 切实保护投资者及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四条 公司舆情应对坚持"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实事求是、科学应对、 ...
创业慧康: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5 10:19
证券代码:300451 证券简称:创业慧康 公告编号:2024-044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 出,并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 议应到董事 11 名,实到董事 11 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此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吕峥先生主持,参会董事认真审议后,依照有关规定通 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 股票管理制度(2024 年 6 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相关治理制度修订对照表》及《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 ...
创业慧康:公司相关治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12-25 10:19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相关治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4 年 6 月)》进行修订。 修订的条款及具体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 修订后 | | --- | --- | --- | | 第五章 公司董事、监 | 第二十一条 | 删除。 | |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 | | | | 持时间过半时,应书面告知公司董事 | | | | 会,公司需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 | |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4 年 12 月) ...
创业慧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2024-12-19 11:38
证券代码:300451 证券简称:创业慧康 公告编号:2024-043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葛航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 持股 5%以上股东葛航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葛航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葛航先生持有本公司 220,519,182 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4.2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14.2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偿还债务及利息,降低质押融资风险。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非公 开发行方式获得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数量: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5,444,264 股(含),且任意连 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若此期间,公司有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变动事项,该 ...